“羊”对中华文化在早期的影响,甚至是直接的,如古代司法制度,便有羊的身影,通过神羊实现了司法公正。
历史到了尧舜时代,中国诞生新纪元。这一时期,羊以被神化的身份直接参与了对社会和政治秩序的维护和调整。汉王充《论衡·是应》记载,在尧帝主政时,他用名叫皋陶的大臣掌握天下刑法。在今天看来,皋陶就是一名国家大法官。他有一只羊,叫“觟X(造字:左“角”右“厂”下“虎”)”, 觟X是一只独角羊,即所谓“一角之羊”。这只独角羊有神性,能辨出谁有罪。皋陶在一时无法审清的情况,就会让觟X帮助断案:“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一角之羊”,又叫“獬豸”,也称“任法兽”。后为据獬豸羊的形象发明了一种羊角帽,法官审案时便戴上,以显自己如獬豸般明察秋毫,办案公正公平。这种帽子因此被称为“獬豸冠”,也称“法冠”。据《后汉书·舆服志下》,法冠呈高桶状,取“铁柱卷”式造型,秦汉时法官仍流行戴这种“法冠”。
商朝行将灭亡时,在牧野那个地方,又出现了一只神兽“夷羊”,来审判纣王的罪过。此即《周语》中所记:“(商朝)其戾也,夷羊在牧”一说。
这“两只羊”的出现并不是偶然,同样是时人羊崇拜观念的反映。后来,春秋时的齐国、齐国,在司法办案时都出现“神羊”。 据《墨子·明鬼》,齐庄公时大臣王里国和中里徼,打了三年的官司无结果,最后便是由神羊断案的,神羊断中里徼“不直”,将其顶死了。
而民间至今流传有“羊占”风俗,也是远古羊崇拜风俗的遗存。羊身体上长的几乎都能用来占卜,如“羊骨占”、“生跋焦”、“羊胆占”、“羊毛占”等。“羊骨占”的玩法是,取羊髀骨在艾草灼烧,根据裂纹断吉凶。从考古发现看,这种“羊骨占”风俗历史久远,在五千年以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