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梵天产生此世界,是由于某种错误而成的。为了补偿自己的过失,它便置身于这个世界之中,一直到设法能补偿了为止。如此说明了万物的起源,是多么值得称道!依照佛教的教义,世界的产生,是由于一些莫名其妙的骚扰,打破了涅槃天地的神圣的宁静,——这种变化的出现,则是由于一种定命式而成。须知此种说法,虽然可以解释为与物质科学范围内所持的理论,亦即把太阳的起源归结为由于太古时代不可思议的一线云雾导致,至于云雾又是如何形成,则无从了解,而究其根源,还真有一点道德上的意义存在。结果,由于道德上的重重过失,使此世界逐渐变坏,——物质上的秩序亦然——直至成为今日恐怖的状况。太好了!希腊人将此世界及诸神祗看作是不可思议的必然结果,这种说法犹可通过。在我们还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说法之前,暂时只能以此为满足。再有,奥尔谟兹达与阿利曼①,是敌对的二神,常常战争不已,这样说并非坏事。然而一个像上帝如耶和华的神,由于纯粹的幻想而创造了这个苦难的世界,且乐此不疲,额手称庆,褒赞其成功,然后宣布凡物都是美好的,——这真是行不通的事。在说起宇宙之起源起,犹太教较任何宗教教义及有文化的民族所宣传的为逊色。正因为如此,也只有在犹太教的教义里才找不到任何灵魂不死的踪迹来。
纵使莱布尼兹辩论道,地球是所有可能存在的世界中最完美的形式,这是正当的,但也不能证明是上帝创造了世界。大凡造物非但能造世界,而且也能造其可能性。所以,它应该如此安排,允许有更完美的世界出现。
有两个方面足使信仰此世界为全智全善且全能的上帝所造成为不可能:第一,在这个世界里,处处皆多苦难;第二,造物所造的最高之物就是人类,显然并不完全,与应有的人类相差甚远,成为了本来形象的嘲弄。这两方面与信仰格格不入。反之,适才所说的事实,给我所说的一切提供了证据,它证明这个世界可以被看作是我们自己罪过的结果,所以也是本来就不该存在的赘疣。假如依照旧的说法,那么这样的事实,将成为使造物痛受弹劾,且成为供人嘲笑之事;假如依照今天的说法,则不过使我们的天性,我们的意志受攻击,并教训我们要谦卑处世。在这种指点下,我们看到自己犹如无父之子一般,来此世界便带着罪恶之负累;仅仅由此而不断的赎罪,因此我们的生存,必是如此受苦,直至死亡才能结束一切。
世界悲惨的罪恶,产生了世界悲惨的苦恼,这是毋庸置疑的普遍真理,这并不是指在人生的范围里,而是就二者间的物质关系而言,我指的却是超经验的。所以对于《旧约》中唯一使我倾心的,是来自天国谪降的故事。依我看,这故事虽然是以寓言的形式写出来的,却仍然是书中唯一的形而上学的真理。我以为,除了由过失或罪恶使我们受罚的结果外,对于人生,则无更好的说明了。我不能不将克拉迪乌斯讨论此问题、显示基督教主要的悲观精神、普及而且深入的论文介绍给有思想的读者,该书的题目是《受难是为你好》。
希腊人的伦理学,与印度人的伦理学中,有一个截然相反的地方。希腊人的伦理学(只有柏拉图是个例外),目的是在勉励人过上快乐的生活;而印度的伦理学则在使人完全远离此种生活并从中得到解脱,——如《数论颂》中第一义谛里所指示的那样。
同样,希腊与基督教的死亡观念中,亦有相反之处。在佛罗伦萨艺术宫中,有一古希腊石棺,上刻凸起的浮雕,显示了古时婚姻进行的全部礼节:自正式求婚起,至结婚之夕,海门火炬照耀新婚夫妇入洞房止。这是用可见的方式将此观念显现了出来。基督教所用之棺,则饰以可悲的黑帷,上置十字架:二者皆于死中觅取安慰,个中意义,何等显著!二者虽然互为相反,亦各有其正确之处。前者指示了求生意志的积极方面,生活形式的变迁,无论怎么样迅速,都肯定了求生意志的存在;后者则在苦恼与死的像征中,指示了求生意志的消极方面,求得脱离此世界,超出死与魔鬼权力所及的范围。在求生意志的积极与消极这个问题上,归根结蒂,基督教终究还有其正确的地方。
与《旧约》相比,《新约》所持的不同观点的地方,依其在教会上的见解而言,犹如我的伦理学系统与欧洲的道德哲学的不同。《旧约》显示人在法律的管理之下,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新约》则宣布法律已归于失败,使人脱离开法律的管理,代之于圣德的天国,即可由信念、爱邻、牺牲个人而得,这便是脱离世界苦恶之路。无论新教徒与理性派如何曲解,为求适合自己的意志,《新约》的精神,在于勉励人们修行苦炼,这是毫无疑问的。苦行,即求生意志的消极面。从《旧约》过渡到《新约》;从法律范围到信仰的范围;从行为正当的裁判,到受人神中保护的救济;从罪恶死亡之区域,到依赖基督而永生,凡此种种,就其真正的意义而言,不过是从从事道德的善行,过渡到求生意志的消极而已。我的哲学,显示公道与爱人的形而上学的基础,并且指示这样的道德必然会导致的目标。如果这些善德能完全实践的话。同时应当坦白承认,人必须背与世界而行,且求生意志的消极,即为救世的方法。这便与《新约》的精神合二为一,那么,其他的哲学系统,则与《旧约》的精神不谋而合了,也就是说,在理论与实际上,结果皆成为犹太教义——属于专制的一神论而已。所以,在这一点上,我的学说可以称之为唯一的基督教哲学,——尽管这种说法对于那些总持浅薄观点的人,而不是透彻地洞察事物本质的人看来,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你想在生活中求得可靠的指南,对于人生观觅取正道而扶去一切疑惑,那么,除了习惯于把这个世界作为罪犯的世界,一种罪犯的集中营,就像古哲学家称为的那样。在基督教长老中,奥瑞艰以赞美的勇气坚持此见解,生活的客观理论进一步证实了此观点的正确性。这里并非仅仅指与我的哲学相吻合的地方,而且也指与古代一切睿智的学理相吻合而言,如婆罗门教及佛教中早有所示的那样;希腊哲人恩培多克勒及毕达哥拉斯等人也说过;同样,西塞罗曾表示过:古之智者,常以此教诲人们,我们之投生此世,之所以受罚,皆因要赎回他世生存情况下所犯的罪过。——这种说教使人有如坠入五里云雾之中。又如瓦尼尼——为其同时代人所烧死,因难以与他辩驳,故不如杀死他——以有力的语言说明了这个道理。他说:"充满人类的种种困苦,如果不与基督教相违背的话,我敢直言,即使有恶魔存在,它已戴上了人面而出世了,并且现在已受到罪恶的报应",基督教——就其真正的意义而言——也把我们的生存看作是罪孽与谬误的结果。
若习惯于这种人生观,则将依此以定人生的希望,而见一切不幸的事,不管是大是小,是苦是恼,都不会以为稀奇,或视为例外,而都会认为是当然的,以为在此世界中,我们将按各人的特殊方式去体验生存的惩罚。在牢狱中,与囚犯交往是十分难堪的事。若读者不屑去与此为伍的话,则无需我多费口舌去提醒他,他当前应注意现在所与周旋的是什么样的人。假若你出类拔萃,或是奇才异能的人,则会自觉自己如一不卑不亢的政治犯,不得不去与那些普通犯人同舟共济的船役为伍,这样,他也会好自为之,并尽力远离这群人而独居。
总之,一般说来,此种人生观,将使我们对于大多数人品性的不完全、道德及知识的缺乏,面容的卑琐见惯而不惊,更不用说表示愤怒而加以诽谤了。因为我们常想,我们所居住的是何等的世界,且与之共处的人,皆孕育于罪恶,这是与身俱来,伴着生活的共同报偿,这就是基督教的所谓人的罪恶的天性。
"'罪恶'为凡人所应有之语!"无论人所犯的过失如何,无论其缺点与罪恶如何,我们都应当忍受。须记住,当他人发现了此等罪过,也是我们所看到的我们自己身上的愚蠢和缺陷。这是我们人类所共有的缺点,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的缺点和过失。当然,有此过失令人们怒不可遏,亦不过是此过失还没有出现在自己身上而已,但它们确确实实潜伏在我们本质的深处,一旦有任何能使之出现的机会,它们就将出现并显露出来,正如我们现在见到的他人的行为一样。诚然,人或有罪过是他人所没有的,然而有时大多数的总罪恶,则不能否认。因此,个性的差别,在人与人之间,是无法衡量的。
实际上,以为今世今人,如其无之,反而胜于有。此种信念,使我们彼此交往,能相互容纳,相忍为怀。所以,从这种见解出发,我们就应弃去大人、先生等尊号,而以同患难、苦朋友相称!这种观点虽有点骇人听闻,究竟是与事实相吻合。因此,对于他人,则可予以正确的见解,而对于自身,则使之常常回忆,——容纳、忍耐、恭敬、爱人等,是人生最切要的事情,是各人之所需,故为各人对于侪辈所应尽的义务!
①奥尔谟兹达(Ormazd):释火教神话人物,主神,代表光明、真理、生命、 善、在与另一释火教神话人物阿利曼(Ahriman)的斗争中保护人类创造美好的世界。后者恶神,统辖黑暗、罪恶和死亡,反对奥尔谟兹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