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奥利弗的故事》主要讲了奥利弗丧妻之后,重新生活的故事,但在婚姻方面,始终走不出詹尼的影子,因而影响了再次的爱情,以及事业上的创业经历。
一
1969年6月
“奥利弗,你有病呢。”
“你说我什么?”
“我说你病得还不轻呢。”
这个诊断倒吓了我一跳,一本正经告诉我的这位大医学家,敢情是这么一大把年纪才当起医生来的。说实在的,一直到昨天我还只当他就是一个专做糕点的大师傅呢。他名叫菲利普·卡维累里。他的女儿詹尼,原本是我的妻子。后来詹尼去世,撇下了我们两个,还留下了一段叮嘱,要我们相互扶持相互照看。因此我们就每个月过访一次:要就是我上克兰斯顿去看他,两个人一起玩玩保龄球,痛痛快快喝两杯,吃吃异国风味的匹萨饼;要就是他来纽约跟我相叙一番,各种各样的消遣我们也一样玩得尽兴。可是今天他一下火车,却没有照例说几句亲见的粗话作为见面的招呼,而是大着嗓门对我嚷嚷:
“奥利弗,你有病呢。”
“真的,菲利普?你医道高明,那倒要请问,我到底是哪儿出了毛病?”
“你没有个老婆哪。”
他也没有再细说,就一转身,提着他的人造革旅行包,往出口处走去。
在一派晨光的照耀下,纽约这个玻璃加钢的世界看去倒也似乎不是那么讨厌了。因此我们俩一拍即合,决定步行,到我那个“光棍窝”(我就爱把我现在的家戏称为“光棍窝”)要过足足二十条马路呢。顺着公园大道走到四十七号街,菲尔转过脸来问我:“你晚上都怎么过的?”
“哎呀,忙着哪,”我答道。
“哦,忙得很?那可好。都跟谁作伴呢?”
“夜半突击队。”
“夜半突击队是干什么的──是街头党,还是摇滚帮?”
“都不是。是我们几个律师自愿利用业余时间到哈莱姆Ⅰ去尽点义务。”
Ⅰ纽约的黑人聚居区。
“一星期去几个晚上?”
“三个,”我说。
又不作声了,两个人慢慢走啊走的,离闹市区渐渐远了。
顺着公园大道走到五十三号街,菲尔又一次打破了沉默。“那不是还有四个晚上闲着吗?”
“事务所里还有好些事情得带到家里加加班。”
“喔,那倒也是。该加班还是得加班。”我承办的案子涉及的都是时下许多热点问题(例如征兵问题),我案子办得这样认真,菲尔听了却好像连心都没有动一动。因此我只好再稍微点一点,让他知道知道我这些案子有多重要了。
“我还经常要到华盛顿去。下个月就要去出庭辩护,有件案子事关宪法修正案第一条Ⅰ。案子里的这位中学教师……”
Ⅰ美国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通称“人权法案”。修正案第一条涉及的是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啊,为教师辩护,那是好事,”菲利普说。然后又像顺着话头漫不经心似的添上了一句:“华盛顿的姑娘好不好?”
“这倒不了解。”我耸耸肩膀,只管走我的路。
顺着公园大道走到六十一号街,菲尔·卡维累里却站住了,盯着我的眼睛直瞅。
“你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打算把你的车重新开得欢蹦活跳?”
“事过未久,哪儿能啊,”我说。心里却想:伟大的哲人说过“时间可以愈合创伤”,可就是忘了交代清楚这时间到底需要多久。
“两年啦,”菲利普·卡维累里说道。
我马上纠正他:“才十八个月哪。”
“啊,对,不过……”他嘴上应着,可是嗓音沙哑了,渐渐低得听不见了。可见他也至今还感觉到那个十二月的冬日的寒意──这可是才……才十八个月前的事啊。
到家还得过好几条马路,我不想让这凄凉的气氛再凄凉下去,于是就把我那新的住处大大吹嘘了一番。在上次他来过纽约以后,我搬了家,另租了一座公寓住。
到了:“这就是你的新家?”
菲尔扬起了半边的眉毛,四下一打量。屋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那天早上我特地请了个打杂的女工来打扫过了。
“你这住处叫什么式啊?”他问我。“该叫时派破窝棚式吧?”
“什么话呢,”我说。“我反正简简单单的也就过得去了。”
“我看也是。在我们克兰斯顿连一般的耗子窝都有这样的水平。
有的还要讲究多了。这些书都是干什么的?”
“都是法律参考书,菲尔。”
“得,得,”他说。“那你平日究竟作些什么消遣呢──就摸摸这些皮封面当作玩儿?”
我想,这要是作为一件干预隐私案提起诉讼的话,我一定可以庭辩胜诉。
“我说,菲利普,我一个人在家里做些什么,那可是我自己的事。”
“谁又说不是啦?可今儿晚上你不是一个人呀。你和我还得去交际场上露露面呢。”
“去什么?”
“我特地买了这么件花哨的上装,可不是穿着去看一场蹩脚电影的──啊,对了,你对我这件新衣服还没有夸过一句呢。我特地把头发理得这么精光滑溜的,也不是光为了要讨你赞一声漂亮。你我得去走动走动,快活快活。得去结识一些新朋友……”
“什么样的新朋友?”
“女的呗。来吧来吧,好好打扮打扮。”
“我可想去看电影,菲尔。”
“得了,看什么鬼电影!嗨,你听我说,我知道你是不得个诺贝尔苦行奖决不罢休的,可我不许你这样过下去。听见没有?我不许你这样过下去!”
他简直是放开了嗓门在申斥我了。
“奥利弗呀,”菲利普·卡维累里一下却又变成个耶稣会Ⅰ的神父了,“我是来拯救你的灵魂的,我是见你危险特来救你的命的。你要听我的话。你听不听啊?”
Ⅰ天主教的一个修会。
“我听,菲利普神父。那么请明明白白告诉我,我到底该怎么办好呢?”
“该结婚哪,奥利弗。”
二
我们是在十二月的一天清早把詹尼安葬的。幸而是在清早,因为到下午一场特大的新英格兰暴风雪袭来,一下子就变出了一个雪垒冰封的世界。
爸爸妈妈问我是不是就跟他们一起搭火车回波士顿去。我尽量做到不失礼数,客客气气回绝了。我一再推说菲利普少不了我,没有了我他要垮下的。其实情况倒是正相反。我这辈子几曾尝过人世间的生离死别之痛,连伤心痛哭都还得要菲尔来教我呢。
“可要通通音信啊,”爸爸说。
“好,一定。”我跟他握过了手,又在妈妈面颊上亲了亲。列车就北去了。
卡维累里家起初并不冷清。亲亲戚戚都不想把我们两个就孤零零撂在家里。不过他们终于还是一个个都走了──也难怪,大家都有个家庭,总得回家去吧。临走时个个都让菲尔作出了保证,铺子要重新开张,生意要做起来。不干这档于事又干什么呢。他听了总是点点头,大概算是表示同意吧。
最后就剩了我们两个,在屋里干坐着。我们根本就不用动一动,因为大家都没忘记替我们在厨房里备了许多吃的,色色齐全,都够吃上个把月的。
眼前没有了这些姑妈阿姨、远近表亲,没有人来分散我的心思了,我感觉到礼仪这一剂麻药在我身上产生的药性也渐渐消失了。以前我只当自己这尝到的就是伤心滋味。现在才知道那只是知觉麻木了而已。痛苦还才刚刚开始。
“嗨,你也该回纽约去了,”菲尔嘴上虽这么说,那口气听来却并不是很坚决。我也没有对他提出“答辩”,其实他的糕点铺子也不见得就已经开门营业。我只是说:“不行。除夕夜我在这儿克兰斯顿还有个约会。”
“跟谁?”他问。
“跟你呀,”我答道。
“那倒也不错,”他说,“不过跟你说好──到元旦早上你就回去。”
“OK,”我说。
“OK,”他说。
爸爸妈妈每天晚上都有电话打来。
“没有,没有什么事,巴雷特太太,”菲尔在电话里总是这样对妈妈说的。妈妈显然是在问可有什么事需要她……帮忙的。
“请别费心,爸爸,没什么事,”轮到我,我总是这样说。“我心领了。”
菲尔让我看了一些“保密”的照片。当初詹尼下过最严格的命令,这些照片是绝对不许让我看的。
“哎呀,菲尔,我戴着矫齿架的照片可说什么也不能让奥利弗看啊!”
“詹尼啊,可那时候你的样子才逗人喜爱呢。”
“我现在还要逗人喜爱呢,”她的回答充分表现了她的詹尼性格。随即又补上了一句:“娃娃时代的照片也一张都不能让他看啊,菲尔。”
“可这又是为什么?为什么不能让他看?”
“我不想让奥利弗看到我那个胖娃儿样。”
她们父女俩的这场快活的舌战,叫我看得简直出了神。其实当时我们已经结了婚,我也总不见得会因为她小时候戴过矫齿架,就提出要跟她离婚吧。
“嗨,这屋里到底谁说了算?”我巴不得他们热热闹闹把嘴斗下去,就问菲尔。
“你猜呢?”他笑笑说。结果照相簿没有打开,就这样又收了起来。
可今天我们看了。照片还真不少呢。
早期的照片张张都有个显眼的人物,那就是菲利普的妻子特里萨·卡维累里。
“她真像詹尼。”
“她长得可好了,”菲尔叹了口气说。
就在詹尼留下胖娃儿照之后、戴上矫齿架之前,中间看得出有个分野,从此照片里便再也没有了特里萨的身影。
“我真不该让她晚上开车,”菲尔说话的神气,好像她出车祸去世还是昨天的事情似的。
“你是怎么挺过来的呢?”我问。“你怎么经受得住的?”我这样问他其实可是为了自己,我想听听他是不是有什么巧方儿可以供我借鉴,好抚慰抚慰我心灵的创伤。
“谁说我经受得住啦?”菲利普回答说。“不过我好歹膝下还有个小女儿……”
“对,是得要你照看……”
“哪儿呀,是她来照看我呵,”他说。
于是我就听到了一些故事,在詹尼弗的一生事迹中这些故事原本是归入“背景材料”一类的。小女儿总是想尽办法来照应爸爸,来减轻爸爸的悲痛。爸爸只好听女儿的,由女儿来做饭。更要命的是,女儿从超市的杂志上一知半解看来了菜谱,学着做出来的菜他还不能不硬着头皮吃下去。一到星期三晚上,女儿就非要他照老规矩去跟一班老朋友玩上几盘保龄球不可。总之女儿是千方百计总想使他快活起来。
“你一直没有再结婚,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吗,菲尔?”
“因为什么呀?”
“因为詹尼的缘故,是吧?”
“哪儿呀。她倒是老缠着我,要我去找个老伴哩──还替我物色对象、安排约会哩!”
“真的?”
他点了点头。“我不说瞎话,南起克兰斯顿北到波托盖Ⅰ,凡是条件相当的意大利裔美国娘们,她全都给我介绍过,我敢说决漏不了一个。”
Ⅰ罗德艾兰州东北部的一个城镇。
“可就是都看不上眼,是不是?”
“倒也不是,有几位还是挺不错的,”他说。他这话倒很出乎我的意料。“比如有位里纳尔迪女士,是詹尼念初中时的英语教师……
”
“哦?”我应了一声。
“她就挺不错。我们来往过一阵子。她如今早嫁了人了。孩子都有了三个了。”
“我看你是根本没打算想结婚,菲尔。”
他望着我,把头摇摇。“我说奥利弗呀──这样的好福气我可是已经享受过一回了。我算是什么东西,哪里敢存这样的妄想──常人一次都难得的好福气,难道想要上帝赐给我两次?”
说完他好像憋不住把眼光避开了,大概是向我吐露了真情,感到有些后悔吧。
到了元旦那天,他简直是连推带搡逼着我乘上火车回家的。
“别忘了是你亲口答应了的,得回去干你的事了,”他说。
“大家彼此彼此,”我也回他一句。
“于点儿事有好处哪。真的,奥利弗,好处真大着哪。”他的话说完,列车也就开动了。
菲尔的话说得有理。一头扎进了人家的诉讼案子,我原先郁积在心中的愤懑便由此而得到了宣泄。我原先总有那么个感觉,总觉得自己仿佛受了谁的什么委屈。是社会体制有问题!是天道有亏!因此我就觉得自己应当切切实实做一些事,去纠弊补偏。这样我同意承办的案子里,属于“错案”性质的也愈来愈多了。要知道,当时我们的百花园里秽草恶卉还是不在少数的。
由于“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一案(384 U.S.436)Ⅰ的影响,我便成了个大忙人。从该案开始最高法院就确认了:对嫌疑犯务必先讲清楚,在尚未清得律师的情况下他有权暂不回答问题。此前也不知有多少人根本还没有请教过律师,便给匆匆押上法庭审理结案了──我一想起来就激动,真为这些人愤愤不平。利罗伊·西格就是一个例子:我通过美国公民自由协会承接下他的案子时,他早就给关在阿蒂卡Ⅱ了。
Ⅰ这是美国司法史上的一个著名判例,1966年由沃伦主持下的最高法院作出判决。
Ⅱ阿蒂卡:指纽约州的阿蒂卡监狱。
这位利罗伊老兄当初之被定罪,依据的是有他签字的一纸供状,其实那是经过了长时间的审讯以后,被警方以巧妙的手法套取了去的。(他们也真有办法──可这是不是合法呢?)他签下名字的时候,也不清楚这个字签下去分量有多重,他只求签了字就能让他阖会儿眼。他的案子一经提出复审,当时就成了援用“米兰达”案判例的纽约几宗大案之一。结果我们终于使他得以出了班房。算是讨回了一点公道。
“真谢谢你啊,老兄,”他谢过了我,就转过身去吻他热泪盈眶的妻子。
“不要大激动了,”我应了一声也就走了──我又不能叫利罗伊·西格把快乐分一点给我。再说,他到底还有个老婆呢。而且,话又得说回来,我们律师私下行话中的所谓“冤包子”,天下也实在太多了。
再如桑迪·韦伯也是一个例子。他是跟征兵局打的官司,为的是出于信仰原因,他要求援例免服兵役。征兵局觉得事情难办。桑迪如果是教友派倒也罢了Ⅰ,可他又不是,所以很难证明他不肯去打仗原因不在于怕死,而是出于他“根深蒂固的信仰”。尽管他明知官司打起来吉凶难卜,桑迪却还是情愿留下来打这场官司,怎么也不肯逃到加拿大会。他要表明自己是对得起良心的。自己是坚决主张非暴力的。为了他他的女朋友都快急死了。他有个朋友就在刘易斯堡Ⅱ坐班房,那日子才不好过呢。因此他的女朋友就劝他:我们还是逃到蒙特利尔去吧。他却说:我要留下来战斗。
Ⅰ教友派,又称公谊会或贵格会,为基督教新教教派之一。创始人福克斯劝诫会徒向“主”祈祷时须作颤粟状,故会徒被称作贵格(颤栗者)。该教派反对一切战争和暴力,在美国规定教友派成员可以免服兵役。
Ⅱ在宾夕法尼亚州中部,该处有一联邦监狱。
我们战斗了。第一次官司没打赢。我们又提出上诉,这一次到底胜诉了。虽说他还得去一家医院里洗上三年碗碟,他却乐意得不得了。
“你真神哪!”桑迪和他的女朋友唱着这么句歌儿,一齐来跟我拥抱。我回了他们一句:“坚定信心就是胜利,”就一迈腿走了,这屠尤伟业还有待我去扩大战果呢。我也回头看过他们一眼,见他们俩在人行道上简直跳起舞来了。可我就是笑不起来。
唉,我心头只觉得愤懑难言。
我就埋头工作,总是能干到多晚就干到多晚。我真不愿意下班回家。也不知怎么,家里似乎什么都会浮现出詹尼的影子。就比如那架钢琴。还有她那些书。我俩一道挑选的那套家具。真的,我心里甚至还掠过了一丝想搬家的念头。好在我总要老晚才回到家里,搬不搬家暂时好像也无所谓。渐渐地,一个人在冷清清的厨房里独自吃饭我惯了,一个人听录音带听到夜深我也惯了──不过詹尼的那张读书专用椅我是从来不去坐的。我甚至还自己摸索出了一些门道儿,在我们那张空荡荡的大床上我也勉强睡得着觉了。所以心里也就觉得不是非搬家不可了。
可是有一天我打开了一扇橱门,情况就起了突变。
那是詹尼的衣橱,本来我是从来不去碰一碰的,可是那天也不知怎么,我却糊里糊涂打开了这衣橱门。一眼就看见了她的衣服。詹尼的连衫裙,短上衣,领巾披巾,全在那儿。还有羊毛衫──里边有一件还是她中学时代穿的老古董呢,尽管早已穿得都快烂了,她却一直舍不得丢掉,在家里还常穿的。一橱的衣服都在,可就是詹尼不在了。怔怔地瞅着这些遗物,绸的毛的好大一堆,我也真说不上心头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反正总依稀有这么个向往吧:我要是去把那件老古董羊毛衫摸一下,是不是就能沾到一点詹尼的娇躯散落下的屑屑粒粒呢?
我把橱门一关,从此再也没有去开过。
两个星期以后,菲利普·卡维累里悄悄来收拾起詹尼的东西,一股脑儿都拿了去。嘴里还兀自咕哝,说是天主教会里有个专门帮助穷人的机构,里边的人他认识。他借来了一辆送面包的卡车,好把东西运到克兰斯顿去,临走一本正经向我道别:“你要再不搬家,我今后就不来看你了。”
说来也怪。屋里凡能引得我睹物思人的种种东西一旦被他席卷而去以后,我不出一个星期就找到了一套新的住房。新居面积不大,更有点牢房的味道(记得吗,纽约凡是底层的屋子窗上都是钉了铁条的)。那其实倒是一幢上等的住宅,正房住的是一位剧院的阔老板,我住的则是半嵌在地下的底层,比起正房来就要差点儿了。他家的漂亮大门门把儿金光呈亮,不过好在要进他的家门得上一列台阶,所以去他家胡天胡帝的人再多,也打扰不到我。而且我这新居离上班的地点要比以前近多了,到中央公园更是几步路就到。种种迹象显然表明,我心灵的创痛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平复了。
可是我的心里总还揣着一大块心病。
尽管我这新居四壁都挂上了新的装饰画儿,连床也换了一张簇新的,尽管朋友见了我说“老兄,气色不错啊”的也愈来愈多了,可是其实我还一直暗暗藏着我那亡妻詹尼的一样遗物。
家里写字台最下面的一个抽屉里,我还藏着詹尼的眼镜。而且不是一副,我把两副全藏在那儿。因为我只要对她的眼镜看上一眼,就会想起当初透过镜片便能把我一眼看透的那一对可爱的眼睛。
不过除了这一点以外,在其他方面我还是蛮不错的。所以见到我的人,也个个都毫不犹豫地说我蛮不错了。
“你好,我叫菲尔。我是个烤糕饼的迷。”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听他这样赶时髦说这个“迷”字,人家真会当他烤蛋糕是一种业余爱好,不会想到他可是靠这个手艺吃饭的。
三
“你好,菲尔,我的名字叫简。你这位朋友好俊俏。”
“你那位朋友也不赖,”菲尔说,他简直天生就是这一套闲扯淡的一等高手。
双方妙语连珠,对答如流,那对话的所在是一家专做单身男女生意的档次颇高的酒吧,位于六十四号街和一号大道的转角上,我管这家酒吧叫“马克斯韦尔李子干”。其实店名正经应该叫“马克斯韦尔李于”Ⅰ,但是我处处都拿挖苦的眼光看事物,人家尽朝好里想,到了我的眼里李于可就瘪答答的成了李子干了。总之一句话,我讨厌这家酒店。店里那帮以美男子自命的风流时髦郎,个个自鸣得意,嚼不完的舌头,我见了实在受不了。你瞧他们,都装出了一副百万富翁或文学评论家的架势。其实只怕连那单身汉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
Ⅰ这里的“李子”原文为plum,plum一字还有一个意思,是“好收获”;上文的“李子干”原文为prune,也另有一个意思,是“讨厌的家伙”。英语中有句俗语“李子变成李子干了”,意思就是“多好的东西变得干巴巴毫无味道了”。奥利弗的调侃,意思就在这里。
“这位叫奥利弗,”菲利普·卡维累里说道,他一身衣服是罗伯特·霍尔男子时装商店的出品,发型是克兰斯顿意式发廊的杰作,开司米毛衫是皮尔·卡丹的名牌货(是在法林百货公司的地下商场买的)。
“你好,奥尔,”简说。“你长得好俊俏啊。你也是个糕饼爱好者吗?”
她八成儿是个模特儿。就是时装杂志上的所谓苗条尤物一类吧。
不过在我看来她就像是长颈鹿一头。她自然还有个朋友,朋友长得矮矮胖胖,名字叫玛乔丽,介绍给我们的时候就听见她咯咯傻笑。
“你常常上这儿来吗?”问这话的是简,也就是那个苗条尤物长颈鹿。
“从没来过,”我答道。
“唷唷,上这儿来的人谁不是这样说的呢。我可就是周末来。我是住在外地的。”
“巧喽,”菲尔说。“我也是外地来的。”
“那你呢?”简问我了。
“我是魂灵儿根本没在这儿,早吃饭去了Ⅰ,”我说。
Ⅰ原文为I'm out to lunch,按out to lunch字面上的意思是“出去吃饭”,但是在美国俚语中这个词组已经转义,演绎出了很多意思,可以作“心不在焉”、“神不守舍”讲,也可以作“不合潮流”
,甚至“愚蠢”、“怪诞”、“发疯”讲。奥利弗的本意显然是表示他对于在这里找对象不感兴趣。下文菲利普却替他改了口。
“别开玩笑了,”简说。
替我保驾的菲利普赶紧来打圆场:“他的意思是说,我们想请你们两位一起去吃饭。”
“妙,”简说。
我们就在附近一家叫弗洛拉美食府的饭店里吃了饭。
“很够档次,”简说。
美味佳肴是很够档次,不过恐怕还得补上一句,就是那价钱也是很够档次的。我拗不过菲尔,只好由他去付帐(虽说他一看帐单,也掩不住那吃一惊的神气)。他大模大样地拿万事达信用卡付了帐。我当时心想:他这一大方,总得卖掉几大筐糕饼才能挣得回来吧。
“你很有钱吧?”那老爱傻笑的玛吉Ⅰ冲着菲尔问。
Ⅰ玛乔丽的昵称。
“这个嘛,可以说有点家底吧,”菲尔的答话俨然是克兰斯顿王爷的气派,随即又补上一句:“不过论文化水平还比不上我这位女婿。”
场面顿时冷了片刻。哎呀,瞧这个要命的尴尬劲儿!
“女婿?”还是简开了口。“这么说你们两个是已经……?”说着那指甲长长的瘦细的手画了两个圈圈儿,一副质问的架势。
菲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我不能坐视不救,就点点头表示确是这么回事。
简“哇”的一声叫了出来:“这真是奇哉妙也。请问你们的太太在哪儿?”
“这个……呃……”菲尔半天也说不上来,“她们……”
于是又冷场了,菲利普急得抓耳挠腮。
“都不在本地了,”我就赶紧上来接应,免得他再窘下去。
随后又是一阵沉默,简也终于明白这是怎么档于事了。
“真有意思,”她说。
菲尔两眼只顾瞅着墙上的壁画,可我已是再也忍不住了。
“二位,”我说,“我得走了。”
“怎么?”简问。
“有张黄片哪,我能不去吗,”我一步一退边说边溜。
“唷,这倒奇了,”我听见那脑瓜飞灵的简嚷了起来。“有这样的怪人,看黄片就一个人去?”
“哎,我又不是去当看客,”我隔着拥挤的店堂往她们那边喊去。“我是当主角去的!”
不大一会儿,菲尔就在街头追上了我。
“嗨,我说你呀,”他说,“这第一步总得要迈出去的。”
“这不,不是已经迈出去了吗?”
“那你干吗走了呢?”
“这种乐儿太甜了,我消受不起哪,”我说。
我们一路走去,再没言语。
“你听我说,”后来菲利普终于开了口。“正经的日子总还得过下去吧,这个路子也可以走走嘛。”
“我不信就没有更好的路子。”
“什么样的路子?你倒说说看呢。”
“哎,这又怎么说呢,”我故意跟他开了个玩笑。“就比方说,去登个征友广告吧。”
我这话一出,他半晌没有吱声。后来好容易才应了一句:“你已经登过广告了。”
“你说什么?”我站住了,两眼瞅着他,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我什么?”
“詹尼以前常看的有本漂亮的书评杂志,你知道吧?我代你去登了个广告。别急。绝对没有乱写一气。写得可精彩着哪。一点不落俗套。”
“哦!”我说。“那内容到底说了些什么呢?”
“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纽约某律师,酷爱运动,喜欢研究人类学……’”
“你怎么想出来的,胡扯了个人类学?”
他耸耸肩膀。“那才像个高深的学问哪。”
“唷,真有你的。有回音吗,我倒真想看看。”
“有啊。”说着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三个各各不同的信封来。
“信上怎么说?”
“人家的私信我是向来不看的。”菲利普·卡维累里如今又成为扞卫隐私权的坚定斗士了。
因此我就在橙黄色的碘钨路灯下,怀着迷茫而又带些不安的心情──更何况还有菲利普就在背后──随意抽了一封,拆开来看。
我的乖乖!我看得暗暗叫了起来,不过总算没有叫出声。菲尔装作没有偷看,可也只有倒抽一口冷气的份儿:“我的上帝!”
来信的人倒真是一位对人类学很感兴趣的。可是信里提出要我跟她搞的邪教的那一套,也实在太荒唐、太出格了,难怪菲利普看得差点儿昏了过去。
“这简直是开玩笑,”他有气无力地吐出了一声咕哝。
“是啊。是跟你开了个玩笑,”我回答说。
“可这种怪里怪气的玩意儿有谁吃得消啊,奥利弗?”
“菲利普,这就是’奇妙的新世界’Ⅰ啊,”为了掩饰,说着我还微微一笑,其实我自己也吓了一跳。另外两封信我索性就往垃圾箱一扔。
Ⅰ“奇妙的新世界”一语出自莎士比亚的诗句,也是英国作家奥·赫胥黎一部讽刺小说的书名。
菲利普仿佛受了重责,一言不发,走过了一两条马路,才说:“哎哟,真是对不起。我实在不知道啊。”
我搂着他的肩头,不觉哑然失笑。他于是也就一扫愁容,嘻嘻地笑了。
我们在温馨的纽约的暮色中回家去了。我们就是两个人。因为我们的太太……都不在本地了。
四
跑步好。
跑步可以清醒头脑。可以松弛神经。独自一人去跑步,旁人也不会说你孤僻什么的。所以,我即使手头有什么举足轻重的案子,哪怕已经在法庭上出了整整一天的庭,管它是在华盛顿还是在哪儿,我总要抽个空子把运动衫裤一穿,出去跑上一阵。
以前我固然也打过一阵壁球。可是打壁球还得有其他的本事。比方说,一张嘴就得会说说话儿,至少得喊喊“好球”,或者唠唠“你看我们今年能不能把耶鲁队杀个片甲不留?”可眼下再要来这一套我已经力不从心了。因此我就去跑步。在中央公园里跑步锻炼,是根本用不到跟人说话的。
“嗨,奥利弗,你这个王八蛋!”
一天下午我似乎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是我的幻觉吧。在公园里从来也没有指名道姓来叫我的。同此我还是一个人慢慢跑我的。
“你这个哈佛来的势利鬼!”
虽说哈佛来的势利电天下也多了,可我不知怎么还是心里一动,意识到那的确是在叫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以前读本科时跟我同住一个宿舍的、六四届的斯蒂芬·辛普森,正骑着自行车赶来,都快追上我了。
“嗨,你这个家伙到底出了什么毛病啦?”一见面他可是这样跟我招呼的。
“辛普森,你有什么资格跑来说我有毛病?”
“怎么没有啊,第一,我已经医学院毕业,如今是个够格的医生了;第二,我跟你应该说有朋友之谊吧;第三,我几次给你留了信,你却始终没有给我回音。”
“我是想,你们读医的不见得会有时间……”
“哎呀,巴雷特,我忙是忙,可再忙总也得结婚吧,我跟格温结婚了。我给你打过电话──还打过个电报到你的事务所去请你──可你始终不赏脸。”
“噢,真对不起,斯蒂夫,我怎么就不知道啊,”我撒了个谎想搪塞。
“是吗?那你怎么过了两个星期又送来了结婚礼物呢?”
我的耶稣,这个辛普森没有做律师真是太屈才了!可我这话又怎么跟他解释呢?其实我不是不赏脸,是真的不想见人啊!
“抱歉抱歉,斯蒂夫,”我嘴上应着,心里只巴望他快快把车一蹬,去赶他的路。
“怎么要你道歉呢,该我们体谅你才对。”
“多谢。代我向格温问好。”他却还是赖着不走。
“喂,跟你说件事──你可别问我原因,反正格温是一心想见见你,”辛普森说。
“她这不是要自找罪受吗,她这个病可不轻哩。看过医生了吗?”
“就找我看啦。我告诉她,她的神经有毛病。想去看看戏吧,我们又看不起,只好想个花钱最少的办法,找你给她解解闷去。星期五晚上如何?”
“我忙着哪,辛普森。”
“是啊,这我也知道。你们常常连晚上都要开庭。这么办吧,准八点,请一定光临。”
说完他就加快了速度,蹬着车子走了,只回头说了一句,像是怕我脑子不大好使,得再三叮嘱似的:“记住是这个星期五的晚上八点正。我们的地址电话号簿里有,可不能推这推那到时候不去啊。”
“你就算啦,斯蒂夫!我反正是不会去的!”
我回绝得这样坚决,他却只装没有听见。好狂妄的小子,真当我是这么好摆弄的哩!
不过我到底还是带上两瓶酒去了。雪莉─勒曼酒店的那个伙计一力推荐,说“兰施巴日堡”牌号的法国原封葡萄酒虽然是用“五摘头”葡萄Ⅰ酿的,其实倒是物美价廉,在波尔多葡萄酒中堪称一流(“称得上是澄莹甘冽、醇厚隽永”)。因此我就买了两瓶64年酿造的。
到时候就算我不知趣,弄得辛普森两口子都哭得出来,那至少也有美酒可以给他们压压气儿。
Ⅰ即晚收的葡萄。葡萄长成后头一次采摘的称为头摘,以后陆续采摘到第五次,即称为“五摘头”。
他们见了我,显得挺高兴的。
“奥利弗,你一点都没有变!”
“奥利弗,你一点都没有变!”
“你也一点都没有变,格温!”
我一看,他们连墙上挂的画也没有变。还是安迪·沃霍尔Ⅰ那几张波普味儿最浓的得意之作。(几年前我们两口子去看他们时,我的那位就说过:“我小时候金宝汤喝得都腻味了,我才不会把这一套挂在墙上呢!”)
Ⅰ安迪·沃霍尔(1930─),美国画家,60年代“波普艺术”的领袖人物。“波普艺术”是一种现代派艺术潮流,作品往往以日常用品为题材,食品罐头、路牌招贴都可入画(有时甚至还将实物直接置于作品中),如下文所说的“金宝汤”即为一例。“金宝汤”是一种常见的花色汤罐头(“金宝”是商标名)。
我们就席地而坐。墙角的音响喇叭里传来的是保罗和阿特Ⅰ轻柔的歌声,一个劲儿问我们去不去斯卡博罗赶会。斯蒂芬开了一瓶蒙达维白葡萄酒。我们谈的尽是些压根儿不着边际的话,倒是我边谈边吃,把椒盐脆饼吃了不少。比如我们谈起了,当住院医生有多乏味啦,斯蒂夫他们两口子能过上个清静的夜晚真是难得啦。当然还少不了要我发表一下意见:今年哈佛是不是有可能把耶鲁队杀个大败?格温问得也希奇,她根本没提是什么球。反正什么球赛在她眼里都是神妙莫测的玩意儿。那也就含糊过去算了。反正他们主要的目的是要让我别感到拘束。其实我的情况要比事前担心的好多了。
Ⅰ保罗即著名歌星保罗·西蒙,阿特为其合作者阿瑟·加丰克尔(阿特系阿瑟的昵称)。他们演唱的这支歌,歌名中《斯卡博罗集市》,为电影《毕业生》中的一支插曲。歌词里有一句:“你去不去斯卡博罗集市?”
这时候突然门铃响了,我不由得一愣。
“怎么回事?”我问。
“别紧张,”斯蒂夫说。“没什么,是又有客人来了。”
我从这铃声里就听出内中必有布置,果不其然!
“是些什么样的客人?”我就问。
“哎呀,其实也就只一个客人,没有第二个,”格温说。
“这么说是个‘单身客’,对不对?”我这时候只觉得自己就像一头给逼得无路可逃的野兽。
“全是碰巧,”斯蒂夫说着,就去开门了。
真要命!我绝足不登人家的门,道理也就在这里!这班热心“帮忙”的朋友,实在叫我受不了。今天要演的是怎样一场戏,我早已料到个八九分了。来的不是以前同住一个宿舍的老同学,就是年纪大一些的“小姐妹”,再不就是当年的同班好友,一定都是刚离了婚的。
该死,又中了一次埋伏了!
心里一火,我恨不得就要骂“娘”。可是面前的格温毕竟跟我不是很熟,所以我只是吐出了一句:“扯淡!”
“奥利弗,这人可是挺不错的。”
“真对不起,格温。我知道你们俩是一片好心,可是……”
就在这个当儿斯蒂夫回来了,把今夜活该倒霉的那位姑娘迎了进来。
钢丝边的眼镜。
我得到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她戴一副圆形的钢丝边眼镜。而且已经在忙着脱衣服了。她脱去了外套──那外套是全白的。
辛普森介绍说这是他医学院里的老同学、儿科的住院医生乔安娜·斯坦因医学博士。眼下他们都在同一所医院里“卖命”。我也没有对她多看上一眼,所以也说不准她长得漂亮不漂亮。不知是谁说了句“大家来一起坐,喝一杯”,于是我们就都遵命照办。
随后大家便闲聊了好一阵。
渐渐的我注意到这位乔安娜·斯坦因医学博士除了戴一副圆形的钢丝边眼镜以外,还有一副柔和的嗓音。再后来我又注意到这副柔和的嗓音说出话来不但思维敏锐而且颇为厚道。幸运的是谈话里始终没有涉及我一个字。估计辛普森他们事先已经把我的“情况”给她吹过风了。
“这种生活真没味道,”我听见斯蒂夫·辛普森说。
“这话说得有理,”我说。说完我才意识到他和格温俩刚才是听了乔安娜的一番苦经表示同情,那是在说住院医生有多难当。
“那你下了班做些什么调剂调剂精神呢,乔?”我问。可话出了口心里却犯了嘀咕:天哪,但愿她不要误会我弦外有音,有意要请她出去玩玩。
“我就睡觉,”她回答说。
“是吗?”
“有什么办法呢,”她又接着说下去。“回到家里哪还有一点力气呵,往床上一倒,一睡就是二十个小时。”
“哦。”
出现了冷场。这种时候谁还愿意开口呢?这个球接到了手上,不管是把球传出去,还是自己带球跑动进攻,争取推进个十码二十码Ⅰ,都是够扎手的。大家坐着默无一语,这一坐竟坐了仿佛有一个世纪。一直坐到格温·辛普森请大家入席。
Ⅰ这里所说都是美式橄榄球的术语。
恕我说句骨额在喉的老实话,格温人虽是个大好人,在烹好技术上却是不大有天赋的。有时候她烧出来的白开水都会有股不折不扣的焦味。今天晚上也并不例外。甚至可说比起平时来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我还是只顾我吃,好省得说话。就是吃坏了肠胃,弄到要看急诊,反正也有两位大夫就在跟前。
就是在这样的场面下,也就在大家品尝(你爱信不信?)一道其焦如炭的干酪讲时,乔安娜·斯坦因问我了:“奥利弗?”
我在法庭上盘问证人可有经验了,所以当下马上就反应了过来。
“有何见教?”
“你喜欢歌剧吗?”
糟糕,这个问题问得跟跷!我心里暗暗嚼咕,一边就忙不迭地琢蘑她问这话用意何在。她是不是想要跟我谈谈《艺术家的生涯》Ⅰ或《茶花女》Ⅱ那样的歌剧呢?正巧这一些戏都是以女主角的死别而落幕的。她也许是要借此让我把感情宣泄一下吧?不,她也不至于这样不懂社交场上的规矩。可不管是也罢不是也罢,此刻满屋子鸦雀无声,大家都等着我回答呢。
Ⅰ《艺术家的生涯》,又名《绣花女》,意大利作曲家普契尼(1858─1924)作。
Ⅱ《茶花女》,意大利作曲家威尔地(1813─1901)作。
“噢,歌剧嘛,我倒也不是不喜欢,”我就回答说,不过我留了个心眼儿,总得处处都顾着点,于是就又补上一句:“只是意大利、法、德这三个国家的作品我不欣赏。”
“这就好。”看她答应得不慌不忙。难道她要跟我谈的是中国的歌剧?
“星期二晚上梅里特要上演珀塞尔Ⅰ的作品。”
Ⅰ亨利·珀塞尔(1658?─1695):英国作曲家。
瞧这该死不该死,我忘了说英国歌剧了!这一下恐怕少不得要陪她去看一出英国歌剧了。
“希拉·梅里特是今年最走红的女高音,”斯蒂芬·辛普森也来了一句,对我形成了“夹击”之势。
“而且唱的又是《狄多和埃涅阿斯》,”格温跟着上来帮腔,这就成了一场“三打一”。(狄多,又是个遇上了负心汉而结果落得一命呜呼的女子Ⅰ!)
Ⅰ狄多是神话传说中的迦大基女王。传说特洛伊战争的英雄埃涅阿斯被大风吹到迦太基,狄多落入了他的情网,后来埃涅阿斯偷偷离开了过太基,狄多因失望而自杀。
“听你们一说倒还挺不错嘛,”我只好投降。尽管心里可把斯蒂夫和格温都骂了个够。可我骂得最厉害的还数那“兰施巴日堡”,就因为这法国原封葡萄酒发生了作用,我才顶不住而改变了初衷,我原先可是想说我听了什么样的音乐都要恶心的。
“啊,那就太好了,”乔安娜说。“我有两张票子……”
哈,来了!
“……不过我和斯蒂夫都要值班。我在想是不是可以请你和格温去看。”
“让格温去看她是高兴都来不及呢,奥利弗。”斯蒂夫口气里的那个意思是说:他太大也真应该调剂一下生活了。
“那好吧,”我说完,又想到应该表现得热情点儿才是,于是便又对乔安娜说:“多谢了。”
“你能去就太好了,”她说。“请给我爹妈带个口信,就说你见到我了,我还活得好好的。”
这是怎么说呢?我倒不禁暗暗打了个寒华,脑子里马上想到的是邻座上就坐着乔安娜·斯坦因的妈妈,两道目光咄咄逼人:“喜欢我的女儿吗?”
“他们都在弦乐部,”她说完就跟斯蒂夫一起匆匆走了。
就留下我和格温,还坐在那儿。我想自己做出这样荒唐的事来,理应责罚责罚自己,因此就硬着头皮再去吃一块焦炭干酪饼。
“这‘弦乐部’倒是在哪儿呀?”我问格温。
“通常是在木管乐部的东边。乔安娜的爸爸妈妈都在纽约市歌剧院,妈妈是中提琴手,爸爸拉大提琴。”
我“噢”了一声,便又罚自己啃下了一大口。
沉默了好一阵。
格温终于说了:“跟乔见上一面,难道就真是那么不好受?”
我对她瞅瞅。
还回了一句:“可说的是哪。”
五
我今虽身归……
由此开头的这支曲子,在1689年可是风行一时的。看英国歌剧也有个苦恼之处,那就是歌中的同意偏偏往往都能让你听懂。
我今虽身归──
身归黄土,
望君切勿因我之过,徒增心中──
心中愁苦……
迦太基女王狄多快要自尽了,她觉得有必要唱上一支咏叹调,把这段心曲向世人倾诉。音乐自是美妙,歌词又极典雅。希拉·梅里特唱得也着实出色,博得那么多的彩声的确并非偶然。最后她到底合上了眼,众爱神手持玫瑰边撒边舞,于是幕落。
我们也站了起来,我说:“嗨,格温,今天这戏算是让我看着了。”
“那我们就去谢谢两位东道主吧,”她答道。
我们从散场的人群里挤出一条路来,来到了乐池里。
“斯蒂夫呢?”斯坦因先生见面就问,当时他正在给大提琴上套于。他头发已略有些花白,看那松松散散的样子,像是不大有跟梳于打交道的习惯。
“他跟乔安娜一起在值班,”格温答道。“这位是奥利弗,乔安娜的朋友。”(真是,又何必要这样特意强调呢!)这时斯坦国太太也提着她的中提琴过来了。她虽然矮了点儿也胖了点儿,一副乐呵呵的样子却让人感到十分可亲。
“斯坦因王爷呀,你又在接见朝臣啦?”
“老规矩,亲爱的,”他答应了一声,又接着说道,“格温你是见过的。还有这一位是奥利弗,乔的朋友。”
“见到你真高兴。我们的女儿好吗?”
“好着哪,”我还没来得及答复,斯坦因先生已经以牙还牙把话扔过去了。
“我问你啦,斯坦因?”斯坦因太太说。
“乔很好,”他们逗他们的趣,我还是说我的。“多谢送我们的票。”
“喜欢这个戏吗?”斯坦日太太问。
“那还用说。真是太棒了!”回答的是她的丈夫。
“谁又问你啦?”斯坦因大大说。
“我懂行,所以就代他回答了。没说的,梅里特唱得那可真是绝了。”
他随即又回过头来跟我攀谈:“珀塞尔这老爷子作曲可真有一手,是不是?你听那支终场曲──那些下行四音音列的半音变化,处理得真是出神入化!”
“他也许没有注意呢,斯坦因,”斯坦日太太说。
“怎么会没有注意呢。这个腔梅里特先后唱了有四次啦!”
“你别跟他计较,奥利弗,”斯坦日太太对我说。“他不谈音乐倒没什么,一谈起音乐来就像个疯子。”
“不谈音乐,还有什么可谈的?”斯坦因先生顶了她一句,跟着又说开了:“星期天请大家都来。地点就在我们家。时间是五点半。#p#分页标题#e#
到时候我们那个演出才真叫痛快哪。”
“我们不能来了,”一直在旁边听着的格温这时才又加入了谈话。“那天正好是斯蒂芬他二老的结婚纪念日。”
“没什么,”斯坦因先生说。“那奥利弗呢……”
“说不定他自己还另有什么安排呢,”斯坦因太太来帮我解围了。
“你算什么人,要你代他发言?”斯坦因先生冲着他太太说,一副义愤填膺之状。随后又嘱咐我:“五点三十分左右要到哟。你平日弄什么乐器也一块儿带来。”
“我啥也不会弄,就会打冰球,”我答道,心想这一下准能气得他打退堂鼓。
“那就把冰球杆带来,”斯坦因先生说。“我们就派你管冰块Ⅰ好了。星期天见啊,奥利弗。”
Ⅰ指可以加在饮料或酒里的小方冰块。
我把格温送回到家里,斯蒂夫见面就问:“戏怎么样?”
“太好了!”格温是只恨想不出话儿来形容。“这么好的一台戏,你硬是错过了。”
“巴雷特又觉得如何呢?”他又忙不迭地问,其实我就在旁边站着呢。我新得了个发言人,那就是斯坦因先生,我真想请斯蒂夫去问他,可结果却只是挤出了一声咕联:“的确不错。”
“那就好,”斯蒂夫说道。
可是我心里却仿佛体会到了当年狄多女王的那种况味,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念头:我这一下可真是上了钩了。
六
星期天到了。我心里自然是很不愿意去的。可是老天也偏不肯成人之美。我一没有什么紧急的案子发生什么紧急情况得加班赶办,二没有接到菲尔的电话。连流感都没得一个。既然找不到半点借口,就只好捧了一大束鲜花,不知不觉来到了河滨大道九十四号街口,站在了路易斯·斯坦因家的门外。
“啊哈!”男主人一见我捧上的鲜花,就拉开嗓门嚷了起来。“你这是何必呢。”然后又向斯坦因太太大叫一声:“是奥利弗来了──还给我送来了花呢!”
斯坦日太太急步走来,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快进来会会我们的地下乐团。”斯坦因先生给我下了命令,一条胳膊也同时搂住了我的肩膀。
屋里有十一、二个乐师已经摆起了乐谱架,各就各位。一边拉狐一边调音。一边调音一边拉抓。气氛是活跃的,音量也放得很大。屋里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家具,只有一架乌光挣亮的大钢琴。从一扇奇大的窗子里望出去,看得见赫德孙河和帕利塞德断崖Ⅰ。
Ⅰ帕利塞德是赫德孙河西岸的一列断崖绝壁,有十多英里长。
我跟大家都一一握手。他们多半都有点像成年型嫁皮士。要不就是年纪还小的,那看去也都像小慎皮士。真是的,我今天干吗要打了领带来呢?
“乔呢?”我总得问一声,表示一下礼貌。
“她要到八点才下班,”斯坦因先生说,“你先来会会她的两个兄弟。马蒂是吹号的,戴维管号长笛样样来得。你瞧,他们就是不肯跟爹娘走一条道儿。只有乔,算是多少还摸过了琴弦。”
兄弟俩都是高高个子,却很腼腆。那戴维老弟更是怕生,挥了挥单簧管就算跟我打过招呼了。马蒂倒是跟我握了手,还说:“欢迎你来参加我们这动物音乐会。Ⅰ”
Ⅰ疑是借用什么动画影片的诙谐说法。
“我对此道可是一窍不通啊,马蒂,”我只好不大自在地老实供认。“比方你跟我说‘pizzicato’Ⅰ这个字,我会当是一道奶酪小牛肉呢。”
Ⅰ此字是源自意大利文的音乐术语,意为“拨弦”(即在提琴上不用弓拉,而用指头拨奏)。
“也差不离,也差不离,”斯坦因先生说。“客气话不用说了。
到这儿来当听客的你又不是第一个。”
“真的?”我问。
“那还有假吗?我父亲已经去世了,他当初就是一个音符都不识的。”
这时斯坦因太太向我这边大声喊道:“奥利弗,请对他说,我们就等他啦。他要不肯来,就你来顶他的大提琴吧。”
“耐心点儿,亲爱的,”男主人说。“我总得招待招待,免得他不自在哟。”
“我一点都没有不自在,”我也说得谦和有礼。他按我在一张已有点塌陷的椅子里坐下,自己就急忙回去参加乐队的演奏了。
他们演奏得真是神了。我坐在那里听得如醉如痴,用我预科学校时代一班哥们儿的说法,这真叫做“怪人出妙乐”。一会儿来一曲莫扎特的,一会儿来维瓦尔迪Ⅰ的,一会儿又是日里Ⅱ的作品,恕我寡闻,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位作曲家的大名。
Ⅰ维瓦尔迪(1678─1741):意大利作曲家,以小提琴协奏曲《四季》最为著名。
Ⅱ吕里(1632─1687):法国作曲家、宫廷乐师。作品有歌剧《阿尔且斯特》、《黛赛》、芭蕾喜剧《贵人迷》(与莫里哀合作)。
日里之后又来一曲蒙特威尔迪Ⅰ的,然后就欣赏五香烟熏牛肉,这样好吃的牛肉我也是第一次尝到。就在这进食的间歇,那高大腼腆的老弟戴维私下跟我说起悄悄话来。
Ⅰ蒙特威尔迪(1567─1643):意大利作曲家,写过歌剧《奥菲欧》、《尤利赛返乡》。
“你真是个冰球运动员?”
“那是过去的事了,”我说。
“那么我问你件事好吗?”
“请说吧。”
“林骑队今天打得怎么样?”
“咦呀,我忘了去看了,”我说。他听了显然很失望。可我这话怎么能跟他解释呢?当年迷煞了冰球的奥利弗,由于只知埋头钻研法律,连他以前天天顶礼膜拜的冰坛霸主波士顿熊队今天跟林骑队一决雌雄的比赛,都忘了去看了!
这时候乔安娜来把我亲了一下。其实这看来只是她的例行公事。
因为她把谁都亲到了。
“他们有没有吵得你发疯?”
“没有的事,”我说。“我听得可开心了。”
我蓦地心里一动,我觉得自己这话说得一点都不是客套。那天黄昏我心灵享受到的那种和谐的气氛,可不只是音乐给我的感染。我处处都能感受到这种气氛。他们说话时有这样的气氛。奏完了难奏的乐段后相互点头致意时也有这样的气氛。我自己过去的经历里只有一件事跟这勉强有一点相似,那就是当年我们这些哈佛冰球队将士大家相互打气,发愤要去“踏平”对方时的那种激动了。
不过他们这里大家把劲鼓得足足的,却是坐在一起演奏乐曲。我处处都能感受到有那么一股好浓好浓的……应该说是真情吧。
这样的一片天地,我真还从来没有到过。
只有跟詹尼在一起时,才有这样的感受。
“乔,去把你的小提琴拿来,”斯坦因先生说。
“你疯了?”女儿顶了他一句。“我的琴早就都荒啦……”
“你的心思都扑在医学上了,”做父亲的说。“应该分一半时间拉拉琴了。何况,今天巴赫的作品还没动过,我特地给你留着呢。”
“我不拉,”乔安娜回绝得很坚决。
“好啦好啦,奥利弗就等着听你的呢。”这一下说得她脸都红了。我赶紧打个信号过去,可是她并没有领会。
这时候斯坦因先生倒转过身来动员我了。“我跟我女儿说了没用,还是你来劝劝你的朋友吧,让她快把琴音调好准备上场。”我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两颊早已红得像樱桃酒一样的乔安娜就松了口了。
“好吧,爸爸,就依你吧。不过我拉不好的。”
“拉得好,一定拉得好,”他连声应道。等女儿一走,他又转过身来,问我说:“勃兰登堡协奏曲你可喜欢?”
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因为我对音乐虽然懂得不多,巴赫的这几首协奏曲还是我非常熟悉的。当初我向詹尼求婚,不就在她演奏完第五勃兰登堡协奏曲之后,我们在哈佛沿河散步的时候?这首乐曲,不就可以说是我们结合的前奏?如今又要听这首乐曲了,我一想起来就心如刀割。
“怎么样,喜欢吗?”斯坦因先生又问了。我这才理会到他一片好意征求我的意见,我还没有回他的话呢。
“喜欢,”我说,“勃兰登堡协奏曲我首首都喜欢。你们演奏哪一首呢?”
“来全套!我们何必要厚此薄彼呢?”
“我可只拉一首,”女儿装作赌气,在那边叫了起来。她早已在小提琴的一摊里坐好,当时正跟合用一个乐谱架的旁边一位老先生在那里说话。大家又纷纷调音了。不过因为刚才休息加“油”的时候还来了点酒,所以此刻调出来的音量就比原先大得多了。
斯坦因先生这一回决定要来当指挥。“伦尼伯恩斯坦Ⅰ又有哪点儿比我强啦?大不了就是头发拾掇得比我漂亮点罢了!”他敲了敲指挥台──一架电视机就算是指挥台了。
Ⅰ伦纳德·伯恩斯坦(1918─),闻名世界的美国指挥家、作曲家、钢琴家。伦尼是伦纳德的昵称。
“大家听好了,”他突然咬音吐字全带上了德国味儿,“我要你们升半音起奏。听见啦?得升半音!”
整个乐队都摆好了架势,只等开始。他也举起了铅笔,就准备往下一挥。
我屏住了气,心想我可别憋死了才好啊。
随即却是猛然一阵大炮轰鸣。
这大炮可是轰在门上,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炮,而是拳头。不但音量过大,而且──如果允许我提出批评的话──根本连节拍都一点不齐。
“开门哪!”一个人不像人、怪不像怪的嗓音大吼了一声。
“会不会是警察?”我一看乔早已冷不防跑到我身边来了,便赶忙问她。
“我们这一带警察是绝不光临的。”她说得都笑了起来。“因为那实在太不安全了。这不是警察,是楼上的‘戈吉拉’Ⅰ。他本名叫坦普尔,这人就是看不得人家过安生日子。”
Ⅰ50年代以后,日本摄制了一系列以“戈吉拉”为主角的电影。
影片中的“戈吉拉”是一个被氢弹试验惊醒过来的“史前巨怪”。电影曾在美国上映。
“开开门!”
我前后左右一看。论人数我们足有二十来人,可是这班音乐家却个个面如土色。可见这个外号叫“戈吉拉”的家伙一定是很不好惹的。不过斯坦因老伯好歹还是把门打开了。
“我把你们这些死不了的王八蛋!哪个倒霉的星期天不是这样,总得要我来管教管教你们──听着,不许你们这样哇啦哇啦闹翻了天!”
他一边说一边就向斯坦因先生步步逼来。叫他“戈吉拉”的确再贴切不过了。他身躯庞大,遍体是毛。
“可坦普尔先生,”斯坦因先生答道,“我们星期天的活动总是准十点就结束了呀。”
那怪物鼻子里打了个哼哼:“放屁!”
“是十点就结束了呀,可我看你就是闭眼不看事实!”斯坦因先生说。
坦普尔瞪出眼睛盯住了他。“你别惹火了我,老东西!我已经忍到了头,可要对你不客气啦!”“戈吉拉”的声调里透出了一股敌意。我看得出这家伙不把自己的邻居斯坦因先生踩上一脚就活得不舒服。如今他的目的眼看就要实现了。
斯坦因的两个儿子分明也有些发楚,不过还是走了过来,好给他们的爸爸壮壮胆。
坦普尔依然只管他大叫大嚷。这时斯坦目太太也已经来到了丈夫的身边,所以本跟我在一起的乔安娜便也悄悄向门口走了过去。(打算去助战?还是去包扎伤口?)事情来得快极了。眼看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了。
“他奶奶的!你们这帮狗杂种难道就不知道扰乱人家的安宁是犯法的吗?”
“对不起,坦普尔先生,我看侵犯他人权利的倒恰恰是你。”
这句话竟是我说出来的!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想要说这么句话,话早已出了口。更使我吃惊的是,我居然已经站起身来,一步步向这个不速之客走去。那家伙于是也就冲着我转过身来。
“你来干什么,白面小子?”那怪物问。
我看他个头要比我高出好几寸,论体格也少说要比我重四十磅。
但愿这四十磅不都是长的肌肉。
我示意斯坦因一家子,这事由我来处理。可他们却还是留在原地没动。
“坦普尔先生,”我就接着说,“你有没有听说过刑法第四十条?这一条讲的是非法侵入罪。还有第十七条?──这一条条文上说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的威胁也是触犯法律的。还有第……”
“你是干什么的──是个警察?”他咕咕哝哝说。显然他是跟警察打过些交道的。
“我只是小小的律师一个,”我答道,“不过我可以送你到班房里去好好养两天。”
“你是吓唬人,”坦普尔说。
“不是吓唬你。不过咱们这档子事你要是想快一点解决的话,也另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你这个妖精?”
他特意把那隐隐隆起的肌肉使劲抖了两下。我暗暗感到背后那帮音乐大师都为我捏着把汗。其实我自己心里也有那么点儿。不过我还是不动声色地脱下了外套,把嗓门压得低了八度,做出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说道:
“坦普尔先生,如果你真要不肯自便,那我也没法子,我只能悠着点儿──读书人对读书人总得悠着点儿──来把你的橡皮泥脑袋揍个大开花了。”
那个吵上门来的家伙仓皇溜走以后,斯坦因先生开了一瓶香槟庆贺(“这可是加利福尼亚来的直销真品哪”)。酒后大家一致提出要在熟悉的曲子中选响度最大的一支来演奏,结果就演奏了柴可夫斯基的《1812序曲》,演奏得可真是劲头十足。连我还来了一份呢:我管打炮(用的乐器是一只空垃圾筒)。
几小时后演奏就结束了。时间也过得太快了。
“下次再来啊,”斯坦因太太说。
“他肯定会来的,”斯坦因先生说。
“你凭什么说得那么肯定?”她问。
“他喜欢我们哪,”路易斯·斯坦国答道。
情况也就是这些了。
不用说得,送乔安娜回家自然是我的任务。尽管时间已经很晚,她却还是一定要我陪她坐五路公共汽车回去。这五路公共汽车是一直顺着河滨大道去的,到最后才蜿蜒折进五号街到终点。她今天值过班了,所以显得有点累。不过看她的情绪还是挺高的。
“哎呀,你刚才真是了不起,奥利弗,”她说着,就伸过手来按在我的手上。
我暗暗自问:这手让她按着是个什么感觉呢?
我却就是说不上有些什么感觉。
乔安娜还是兴奋不已。
“今后坦普尔就肯定不敢再露面了!”她说。
“哎,我跟你说了吧,乔──对付蛮横的家伙,跟他来硬的其实也没啥了不起,就是像我这么个脑袋瓜子不大好使的,也照样办得到。”
说着我用双手做了个手势,所以这手就从她的手里抽了出来。(是不是觉得松了一口气呢?)
“不过……”
她的话没有说下去。我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总说自己不过是个没什么头脑的运动员,她也许听得心里有些嘀咕了吧。其实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让她知道我这个人实在是不值得她白费时间的。说真的,是她太好了。人也算得上挺漂亮。反正只要是个正常的男儿汉,感情并不反常,对她的印象总是差不到哪里去的。
她住在医院附近一幢大楼的四楼。大楼是没有电梯的,我把她一直送到她的房门口,这时我才觉得她怎么长得这样矮呢。因为她说起话来老是得仰起了脸,把眼睛直瞅着我。
我还觉得自己呼吸都有些急促。那决不会是爬楼梯的缘故(记得吗,我有跑步锻炼的习惯)。我甚至还渐渐觉得,自己跟这位又聪明又温柔的女医生说话时,怎么竟会隐隐然有那么一丝恐慌之感。
也许她以为我对她的好感可不只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爱”Ⅰ呢。
也许她还以为……真要是这样,那可怎么好呢?
Ⅰ意思是超乎性爱的爱。
“奥利弗,”乔安娜说了,“我本想请你进去坐坐的。可我一大早六点就得赶去上班。”
“那我下次再来吧,”我说。我顿时感到肺里缺氧的现象一下子就改善了。
“那敢情好,奥利弗。”
她亲了亲我。面颊上那么轻轻一吻。(她们一家子都是喜欢来跟人亲亲的。)
“再见了,”她说。
“我回头再给你打电话,”我回了一句。
“今天晚上过得真是愉快。”
“我也有同感。”
然而我心里却是说不出的不痛快。
就在那天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得出了结论:我得去找一位精神病医生看一看了。
七
“咱们先把俄狄浦斯王啊这一套Ⅰ撇开不谈。”
Ⅰ“俄狄浦斯王啊这一套”指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所说的俄狄浦斯情结。俄狄浦斯是希腊神话中底比斯国王拉伊俄斯与王后伊俄卡斯达之子。长大后,无意中杀死了亲父。后因除去怪物斯芬克斯,被底比斯人拥为新王。在两不相知的情况下,又婚娶其母。发觉后,其母自缢,俄狄浦斯自刺双目,流浪而死。俄狄浦斯情结即指儿子亲母仇父的变态心理,这里显然是指仇父这一点而言。
见了医生,我精心准备的那一番自述就是这样开头的。要找一位可靠的精神病医生,有一套手续是少不了的,说来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首先得打电话找你做医生的朋友,说自己有个朋友需要找位精神病专家看看。于是你的医生朋友就介绍一位专家医生,让病家去看。
最后,你在电话机旁打了一两百个转,犹豫再三,才终于拨通了电话,约定了去诊所初诊的时间。
“不瞒你说,”我就一路往下说,“这种课程我也学过,咱们这话一谈起来,用那套行话术语该是怎么个说法我都清楚。跟詹尼结婚的时候我对待父亲的那种态度该标上个什么名称我也了解。总之,按照弗洛伊德那套理论的分析,并不是我今天来向你请教的目的。”
这位埃德温·伦敦医生尽管据介绍人说是个“极风雅”的人士,却是不大喜欢多说话的。
“那你来干什么呢?”他毫无表情地问。
他这话倒叫我吃了一惊。我的开场白已经顺利说完,可是还没有容得我歇一口气,“反诘问”就已经开始。
说真的,我到底想来干什么呢?我到底想要听他说些什么呢?我咽了口唾沫,回答的声音轻得几乎连我自己也听不见。
“我弄不懂自己怎么会变得没有感觉了。”
他没有作声,等着我说下去。
“自从詹尼死了以后,我简直成了个无知无党的人了。当然,有时肚子也会觉得饿。那只消快餐一客就能对付。可是除开了这一条……这十八个月来……我可以说完全成了个无知无觉的人。”
他就听着我说,由着我苦苦地把心里的想法统统挖出来。种种念头乱腾腾一齐往外涌,带来无尽的伤痛。我感到难受极了。不,应该说我什么感觉也没有。那只有更难受。自从没有了詹尼,我就像把魂给掉了。幸亏有菲利普。不,其实菲利普也帮不了我多大的忙。尽管他也确实尽了力。我就是什么感觉也没有。差不多有整整两年了。我跟正常人相处就是激不起一点感情的反应。
话说完了。我身上直冒汗。
“感到有性的要求吗?”医生问。
“没有,”我说。为了讲得再明确些,我又补了一句:“一丝一毫也没有。”
对方没有马上接口。是医生感到吃惊了?从他的脸上我可看不出一点表情。我想反正这是彼此都一目了然的事,所以就又说道:
“不用说我也知道,这是心里负疚的缘故。”
这时埃德温·伦敦医生开口说了他那天讲得最长的一句话。
“你是不是觉得你对詹尼的死……负有什么责任呢?”
我是不是觉得我对詹尼的死……负有什么责任?我立刻想起詹尼去世的那天我曾情不自禁起过一死了之的念头。不过那只是一闪念。
我懂得妻子得白血病,那不是丈夫造成的。可是……
“可能有一点吧。我好像一度有过这样的想头。不过我主要还是生我自己的气。有很多事情我就是没有能趁她在世的时候替她办到。”
沉默了一会儿,伦敦医生才说道:“举个例子看呢?”
我又谈起了我跟家庭的决裂。说因为詹尼的出身地位跟我稍有差异(其实差异可大着呢!),我就借跟她结婚一事,来向世人宣告我脱离家庭而独立了。看吧,腰缠万贯的老爸,你看我靠自己的力量取得成功!
只有一件事我失败了。我弄得詹尼很不痛快。不只是在感情上。
当然在感情问题上我就已经弄得她够苦恼了,因为她敬爱父母的那种感情之深那真是没说的。可是更使她苦恼的,是我坚决不肯再拿父母一个子儿。在我这是大可引以自豪的事。可是,唉!詹尼是从小生长在穷苦人家的,要是到头来还是落得一点银行存款都没有,对她来说这种日子跟以前又有什么不同可言?又有什么优越可言?
“就为了迁就我这口傲气,她不得不做出了那么多的牺牲。”
“依你看她也认为这是她作出了牺牲?”医生问道。大概他根据直觉认定詹尼始终没有出过一句怨言。
“大夫,今天再去揣测她当时是怎么个想法,已经没有意思了。”
他对我看看。
就在这一刹那间,我真怕自己要……要哭出来了。
“詹尼已经死了,可我直到今天才明白自己的行为是多么自私。”
歇了半晌。
“怎么呢?”
“那是我们快要毕业的时候。詹尼申请到了那么一笔奖学金,本来可以到法国去继续深造。可是到我们决定结婚的时候,她却二话没说。两个人就是一个心眼儿:结了婚就留在坎布里奇,让我进法学院读研究生。你知道这是什么缘故?”
又是一阵沉默。伦敦医生没有开口。所以我就又继续叨叨下去。
“我们觉得不这样办就行不通,你知道这是什么缘故?就是为了我这口要命的傲气!就是为了要表明我的事业生涯比她的重要!”
“可能有些情况你并不了解,”伦敦医生说。他是想减轻我的内疚,不过这种手法不见得高明。
“反正我了解她以前从来也没有去过欧洲!我才了解呢!我难道就不能先陪她到法国去,宁可迟一年再来当我的律师?”
大概他以为我是看了些妇女解放运动的宣传资料,事后想起才感到不胜负疚的。他完全想错了。我所以这样痛心,倒不是因为我阻碍了詹尼的“进一步深造”,而是因为我没有能让她赏赏巴黎的风光,一睹伦敦的胜迹,领略领略意大利的情调。
“你明白啦?”我问他。
又出现了冷场。
“你就打算在这个问题上听听我的意见?”他问。
“我来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明天五点再谈怎么样?”
我点了点头。他也把头点点。我于是就走了。
为了冷静冷静自己的头脑,我就顺着公园大道一路走去。一方面也好准备准备,迎接这底下的一步。明天就要开始动手术了。在心灵上开刀,我知道那不能不疼。对此我是有思想准备的。
就是不知道到底收效如何。
八
一连去谈了个把星期,这才接触到了俄狄浦斯那一套。
哈佛园里的宏伟大楼巴雷特堂,是谁家造的?
“是我们家祖上出资造的,为的是要买个好名声。”
“为什么呢?”伦敦医生问道。
“因为我们家赚的钱不干不净。因为当年我们家的祖上率先办起了血汗工厂。别看我们家好像很热心慈善事业,那只是近年来才学会的消遣。”
说来奇怪,这段历史我倒不是在写巴雷特家族史的什么书上看来的,而是在……在哈佛听说的。
那是我念本科四年级的那年,我因为学分不够,得想法捞几个容易到手的学分来充充数。所以除了其他许多课程以外,我还选了一门“社科108”,即“美国工业发展史”。讲课老师是一位所谓激进派的经济学家,名叫唐纳德·沃格尔。这位先生由于讲课中脏话连篇,在哈佛史上早已声名久着。而且他教的课还有一点非常出名,那就是:这几个学分压根儿就是奉送的。
(“我就不相信考试,考试是混帐,不折不扣的混帐,简直混帐透了!”沃格尔这句名言一出口,学生中总是欢声雷动。)
说课堂里座无虚席还是没有道出那种盛况。应该说是人满为患,那些不用功的运动员,那些用功过了头的医预科学生,全来听课了,大家图的都是一样:听这门课可以用不到做作业。
尽管沃格尔先生讲课的用语很“够刺激”,通常我们却大多就趁机去黑甜乡里小游一番,再不就拿一份《猩红报》来看看。也算我倒霉,偏偏有一天我倒拿耳朵去听了。他那天讲的题目是美国早期的纺织业,当催眠曲来听正合适。
“真是混帐!说到纺织业,倒还有不少哈佛出身的‘赫赫有名’的混帐家伙在其中扮演了十分可耻的角色。比方说阿莫斯·布鲁斯特·巴雷特,他就是哈佛1794届的毕业生……”
好家伙──这不是说的我们家吗!是沃格尔明知道我坐在课堂上听课呢?还是他每年都要对他的学生这样讲上一遍?
我在座位上挤命把身子往下缩,他却还是滔滔不绝往下讲。
“1814年,阿莫斯和几个也是哈佛出身的老朋友结成一伙,把工业革命带到了马萨诸塞州的福耳河城。他们兴建了第一批大纺织厂。
连厂里的工人也全部蒙他们‘照看’了起来。这就是所谓‘家长式管理’。他们打着维护道德的晃子,把边远农家招来的女工都集中在宿舍里住。吃的住的,公司当然都要扣钱,微薄的工资有一半就这样给扣了去。
“这班小姑娘一星期要干活八十个小时。巴雷特他们自然还不会忘记教她们过日子要俭省。‘省下钱来存到银行里去嘛,姑娘们。’可你们知道银行又是谁开的呢?”
我真巴不得变成一只蚊子,好悄悄逃出去。
唐·沃格尔把巴雷特家族企业集团的发迹史一段一段讲下去,形容的字眼好比一串串连珠炮,火力比平日还猛几倍。他一路往下讲,足足讲了大半个钟点,那可真是如坐针毡的半个多钟点呵。
十九世纪初叶,福耳河城的工人倒有一半是童工。小到连五岁的都有。童工每星期只能净到手两块钱,成人女工是三块,男的七块半,算是顶了天了。
可是还不全给他们现钱,全给现钱岂不吃亏了?工钱里有一部分是用代价券支付的。代价券只限于巴雷特家开的店铺里通用,这也是不用说得的。
沃格尔举了一些例子,说明当时的工作条件有多恶劣。比方说,织布车间里空气湿度大,织出来的布就质量高。因此老板往往就向车间里喷上点水蒸气。即便是在夏天最热的时候,为了使经纱纬纱都保持湿润,车间里一律窗户紧闭。所以工人对巴雷特他们哪里会有好感呢。
“还有这样一个岂有此理到极点的事实,要请大家注意,”唐·沃格尔讲得简直要七窍生烟了。“恶劣的还不只是工人工作条件这样糟、生活环境这样坏──也不只是出了那么多的工伤事故得不到一丝一毫的赔偿──最要命的是工人那点极不像话的工资倒还在降低!巴雷特利润直线上升,可是给工人的那点可怜巴巴的工资却反倒减之又减!因为移民的浪潮不断涌来,新来的移民工资再低也要争着来干。
“真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岂有此理透了!”
就在那个学期,后来有一天我上拉德克利夫的图书馆去用功。在那里我碰上了一位姑娘。是64届的詹尼·卡维累里。她的父亲是克兰斯顿的一位糕点大师傅。她已故的母亲特里萨·弗娜·卡维累里,本是一户西西里人家的姑娘,这家西西里移民当年来到美国,就落户在……马萨诸塞州的福耳河城。
“你这该理解了吧?所以我就恨透了自己的家庭。”
默然半晌。
“明天五点再谈吧,”伦敦医生说出来的却是这么句话。
九
我就去跑步了。
我每次从诊所里出来,总觉得心里的火气反而要比就诊前大得多,脑子里也反而要乱得多。为了治一治这种治疗带来的不快,我也没有别的好办法,只能到中央公园里去拼命跑步。自从我跟辛普森偶然重逢以后,我几句话一说,居然说动了他也来跟我一块儿锻炼了。只要他不是医务缠身,能抽得出空来,他一定会来跟我一起绕着公园里的人工湖跑步。
,他倒从来不问我跟乔安娜·斯坦因小姐的事有没有进一步的发展。莫非她告诉过他了?莫非她也诊断出我这个人有毛病?反正辛普森跟我交谈从来不提这个话题,这事他不提我倒反而注意。老实说,我倒是觉得,斯蒂夫见我又跟人家说说话儿了,心里大概也就很满意了。我是从来不跟朋友说鬼话的,所以我就老实告诉他我找了位精神病医生替我治疗。当然详细情况我也不说了,他也没问。
今天下午,我因为跟医生谈得心潮难平,所以不知不觉的就跑得太快了点,害得斯蒂夫跟不上了。只跑了一圈,他就不得不停下了。
“嗨,老兄,这一圈你就一个人跑吧,”他气喘吁吁地说。“到第三圈我再跟上来。”
其实我也相当累了,自己也得缓缓这口气,因此就放慢了脚步。
虽说跑得不快,有些跑步的人还是被我甩在了后边。这薄暮时分跑步的人也真多,队伍里五颜六色,胖的胖瘦的瘦,快的快慢的慢。一些参加体育会的,自然都一阵风似的,从我身旁一冲而过。那班年纪轻轻的中学生,超过我也不在话下。但是就凭我这样不紧不慢地跑,我还是有些“超车”的滋味可以尝尝:老爷子、胖太太不用说了,十二岁以下的娃子多半也不是我的对手。
后来我渐渐感到体力不支了,眼前也有点模糊了。汗水流到了眼里,我也看不清被我甩下的都是些什么人了,只迷迷糊糊感觉到有那么一团团的人影,大大小小,五光十色。所以要我说出在我前前后后跑动的到底是谁,我是根本说不上来的。不过到后来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我依稀看见在我前方八十来码以外有一个身影,身上的运动衫裤是蓝盈盈的阿迪达斯牌(也就是说很贵的名牌),步子也跑得不算慢。我心想我就这样写写意意往前跑,估计渐渐就可以甩下这个……该是姑娘吧?要不就是个细挑身材的小伙子,可也偏留着一头长长的金发。
估计落了空,我就加快脚步,向着这个蓝盈盈的阿迪达斯赶去。
用了二十秒钟,才算拉近了距离。果然是个姑娘。要不就是个屁股奇大的后生──瞧我这胡思乱想的,这不又多了个题目,得去跟伦敦医生研究了?还好不是的,我再跑近点儿,就看清了那是一位身材苗条的女郎,披肩的金发还在随风飘拂。好勒,巴雷特,拿出鲍勃·海斯Ⅰ的架势来,神气点儿超过去。我调整了步伐,加快了速度,就气派十足地飞一般一冲而过。好,再去超前边的。我认出来了,前边一位身材魁梧的,就是平日远不是我对手的那位歌剧演员。男中音先生啊,这一下该轮到你来让我奥利弗给甩下去啦。
Ⅰ全名罗伯特·李·海斯(1942─):美国短跑名将。1964年东京奥运会百米冠军。
这时候突然一道蓝光一闪,一个人影从我身旁赶了过去。我原以为那一定是米尔罗斯体育会的一个短跑运动员。可是一看不对。这蓝蓝的身影还是那位穿一身尼龙运动服的女将,我还当她已经被我甩出二十码开外了。可是你看她一下子又超了过去。也许是新冒出了一位赛跑的健将,只怪我看报不仔细吧。我就又调整了步子,想再追上去看看。要追上去又谈何容易。我累了,她却还跑得劲头挺足呢。好容易我才算是赶上了。她的相貌比后影还好看。
“嗨──你大概得过什么赛跑的冠军吧?”我问。
“你问这个干吗?”看她倒也并没有喘得很厉害。
“你像飞一样就从我身边超了过去……”
“你跑得又不快,”她接口说。
咦,她这莫非是存心要羞辱我?她到底是个什么人?
“嗨,你这是存心要羞辱我?”
“难道你的个性就这样脆弱?”她反问。
尽管我的自信心很经得起摔打,我可还是冒了火。
“你真是目中无人,”我回了她一句。
“你这是不是存心要羞辱我呢?”
“你说对了。”我可不像她,我是直言不讳的。
“你就情愿单个儿跑?”她问。
“对,”我说。
“那好。”说完她就嗖的一下,突然跑了。她生了气了──那显然只是个诡计──可这哪儿吓得倒我呢!为了加快脚下的速度,这一回我把全身的力气都使上了。不过我好歹还是赶上了她。
“喂!”
“我还以为你喜欢一个人清静呢,”她说。
气喘吁吁,说话也只能尽量简短。
“你是哪个队的?”
“哪个队也不是,”她说。“我练跑步是为了打好网球。”
“啊,一位十足的大球星Ⅰ。”这“球星”二字我故意用的是男性色彩的字眼,对她这位女性有些不敬。
Ⅰ“球星”原文为jock,本来是只称男运动员的,因为此同系由男运动员的“下体护身”(jockstrap)而来。对方答话中的“促狭鬼”,原文为prick,同样也是个不饶人的字眼,因为此词的原义同男性的生殖器官有关。
“对,”她一面孔正经地说。“那你呢,你难道是个十足的促狭鬼?”
这话叫我如何招架?更何况我脚下还得跟着她的步子,拚着命儿跑?
“对,对,”我只好就这样敷衍了过去。回想起来,我当时恐怕也只有这样应付最为明智。“那你的网球打得如何呢?”
“反正你也不见得会愿意跟我比试。”
“我倒偏想跟你比试比试。”
“真的?”谢天谢地,她说到这里步子也慢了下来,终于常步走了。
“明天可行?”
“行,”我还在直喘气。
“六点钟怎么样?地点在九十四号街一号大道口的戈森网球会。”
“我要六点才下班,”我说。“七点怎么样?”
“哪儿呀,我说的是早上六点,”她答道。
“早上六点?有谁在大清早六点钟打球的?”我说。
“我们就这么早打球──你要是想打退堂鼓,那也就算了,”她回答说。
“得了,我会打退堂鼓?”我终于喘过了气来,头脑也差不多同时到了位,重又灵巧起来了。“我平日四点钟就起床,去喂奶牛了。”
她听罢一笑。一笑就皓齿尽露。
“那好。球场已经预定好,名字写的是玛西·纳什──可以顺便告诉你,那就是我。”
说完她就向我伸出手来。当然是跟我握手,不是给我亲一下的。
跟我事前料想的不同,她握手的手劲并不强劲有力,根本不像个运动员的样。普普通通的,倒甚至还嫌娇嫩着点。
“可不可以请教你的名字?”她说。
我有意跟她开个小小的玩笑。
“我叫冈萨雷斯,小姐。潘乔·B·冈萨雷斯。”
“噢,”她说,“我就知道不会是‘快手’冈萨雷斯。”
“这哪儿能呢,”我说,心里倒有些意外:这个传奇人物“快手”冈萨雷斯是好些下流笑话里的主角,流行在好些体育场馆乌烟瘴气的运动员更衣室里,怎么她倒也居然听说了?
“那好,潘乔,早上六点。可别忘了把你的尊臀也一起带来。”
“这是怎么说?”我倒不解了。
“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说。“带来了好挨我的揍呀。”
这我有办法还击。
“对,对。你也总该不会忘记把‘球’带上吧Ⅰ?”
Ⅰ句中的“球”,原文作balls,balls一字除了作“球”讲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含意,例如可以解作“胆量”,然从词义的演变看,已语涉粗俗。此处奥利弗显然是一语双关。
“那还会有错,”她说。“纽约的女性少了这话儿还算得上什么女性?”
说完她就冲刺一般飞奔而去,这样的速度连杰西·欧文斯Ⅰ见了都会眼红的。
Ⅰ杰西·欧文斯(1913─1980),美国的优秀黑人短跑运动员,曾在1936年奥运会上一人独得四块金牌。
十
早上五点钟在纽约正是个黑暗的时刻,不只天地之间一片乌黑,便是那花花世界也正当昏天黑地之时。远远望去,大街那头的网球会二楼亮着灯光,有如娃娃床前的一盏通夜小灯,守着这个沉睡的都市。我走进大门,在登记簿上签了名,问明了更衣室的所在,就先去更衣。我呵欠连连地换好了衣服,就信步向球场那边走去。那么多网球场无不灯火通明,照得我简直睁不开眼来。个个场子都已摆开了战场。这些劲头十足的戈森网球会会员马上就要投入一天的搏斗了,看来他们都得先在网球场上搏斗上一番,热热身,才能去对付球场之外的竞争。
我估计玛西·纳什小姐一定会穿她最漂亮的网球衫,所以我自己就故意尽量穿得寒伦。按照报纸“时装版”上的用语,我身上的衣服大概可以算是“白中带灰”一类的颜色吧。其实那是我在自洗店里自洗的时候,因为忘了跟有颜色的衣服分开,才弄成这副糟样的。而且我又特意挑了我那件“斯坦·科瓦尔斯基”衫Ⅰ。不过说实在的,我这一件比马龙·白兰度最邋遢的衣服还要邋遢上三分。今天在衣着上我是很留了点心眼的。说穿了,就是有意要弄得邋里邋遢的。
Ⅰ美国电影《欲望号街车》(1951)里的男主人公名叫斯坦·科瓦尔斯基,在影片中总是穿一件邋里邋遢的圆领衫。马龙·白兰度即为扮演这一角色的演员。
我料得没错,她带来的用球是“霓虹球”。职业网球运动员都爱用这种嫩黄色有荧光的网球。
“你早,亲爱的太阳公公。”
原来她早已来了,正对着球网在练发球呢。
“嗨,你不瞧瞧,外边都还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哩,”我说。
“就是,所以我们才都在里边打呀,桑乔Ⅰ。”
Ⅰ“桑乔”同“潘乔”只是一个字母之差,不过看过《堂吉诃德》的人都知道桑乔是堂吉诃德的侍从。奥利弗也故弄狡狯,把对方的名和姓开头的字母对换了一下,玛西·纳什变成了纳西·玛什。“玛什”(Mash)这个词在英语中是一团乌糟的意思。
我马上纠正她:“我叫潘乔,纳西·玛什小姐……”
在名字上耍调皮,我也会的。
她还是只管她大力发球,嘴里念念有词:“要打断我的骨头容易,要破我的发球甭想。”昨天跑步时随风飘拂的一头秀发,此刻却在脑后来成了一条“马尾巴”。(看到这样的发型我总忍不住要想起马尾巴。)她两个手腕上都扎上了吸汗带,可见十足地道是个自命不凡的网球运动员。
“你爱叫我什么名儿就随你叫吧,亲爱的潘乔。我们是不是就比起来了?”
“输赢呢?”我问道。
“你说什么?”玛西没听懂。
“我们赌什么?”我说。“赌什么做输赢呢?”
“怎么,你觉得比个高低还不够味儿?”玛西·纳什正儿八经地问,一副老老实实的神气。
“大清早六点钟干什么都不够味儿,”我说。“总得来点儿什么刺激刺激,要摸得着看得见的。”
“半只洋,”她说。
“半只羊?你这是在骂我吧?”我说。
“哎呀,你真会说笑话。什么羊啊牛的,我是说就赌五毛钱。”
“嗯──嗯。”我直摇头,表示要赌就得赌大的。她既然能在戈森网球会打球,就断不至于囊中空空。除非她入会是别有所图。那就是:不惜花几个钱儿钻进网球会去,舍得小小的面包,图的是不久就可以捧回结婚大蛋糕。
“你很有钱吧?”她问了我一句。
“怎么,这也有关系?”我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是颇有戒心的,因为命运的安排总是硬要把我跟巴雷特家的钱袋联系在一起。
“我不过是想知道你输得起多少钱,”她说。
她问得好刁呵。我倒也正想摸摸清楚她有多少钱可输哩。因此我就想出了一个主意,使双方都可保住面子,彼此都还照样能笑得很得意。
“你看这样好不好,”我说,“我们就谁输谁请客,上馆子里吃一顿。上哪家馆子就由赢家挑。”
“那我挑‘二十一点’Ⅰ,”她说。
Ⅰ纽约的一家高级餐馆。
“你也太性急点儿了吧,”我说。“不过我要挑起来也一定会挑‘二十一点’的,所以我还是把话说在前头:我可要比大象还能吃哪。”
“那还有错,”她说。“你跑起来就像一头大象嘛。”
这种心理战可不能再打下去了。得了得了,还是快打球吧!
我故意跟她寻了个开心。我的打算是要后发制人羞羞她,所以先装得不堪一击。几个很容易回的球我都故意没接好。反应也装得很迟钝。网前球也不敢冲上去扣。这一下玛西便上了钩,把全身力气都使了出来。
说实在的,她的球的确打得不坏。脚步移动灵活,扣球的落点一般也很准确。发球力大势沉,而且还带点儿转。没错,看得出来她练球很勤,球技有相当水平。
“嗨,你的球打得还真不坏呀。”
不过这话却是玛西·纳什向我说的,当时我们虽已打了好大半天,却依然难分胜负。那是因为我手里有数,总是尽量使双方的比分能大致保持个平手。为了骗过她,我的杀手铜还藏得一点形迹都不露。
而且不瞒你说,我还特意让她破了我几次“傻瓜式”的发球呢。
“再稍打一会儿我们恐怕就得停手了,”她说。“我得赶在八点半之前去上班。”
“哎唷,”我惊叫一声(马上就要杀她个回马枪了,我这个掩护打得可高明?),“那我们就再打最后一局好不好?再打一局玩玩,怎么样?这一盘就算是决胜局吧,谁赢谁就可以放开肚子吃一顿。”
“好吧,就再来一局,”玛西·纳什让了步,不过看她的神气似乎总有些不大放心,就怕上班要迟到。啊,对了!迟到了老板要生气的,她的提级就会落空。是啊,要想事业有成,性格不坚强哪儿行呢。
“那就一局为限,要速战速决,”她口气里显得老大不情愿的。
“纳什小姐,”我说,“我包你这一局是你一生中打得最快的一局。”
这一局果然打得奇快。我让她发球。可是如今我不但上网扣杀,而且简直是来一个扣一个。砰的一个重扣:多谢你啦,小姐!玛西·纳什被我的连珠炮轰得压根儿傻了眼。她自始至终一分未得。
“啐!”她说。“你真会装蒜!”
“怎么能说我装蒜呢,我不过是利用那工夫先热了一下身,”我回答说。“哎呀,你这该不会上班迟到吧。”#p#分页标题#e#
“不要紧──没有问题,”她给我打得有点晕头转向,说话都结巴了。“那就准八点在‘二十一点’饭店见好不好?”
我点点头表示就这么办。她于是又问:“我去定位于,是不是就用‘冈萨雷斯’的名字?”
“不,这名字我就打网球时用。平时大家都叫我巴雷特。‘冒牌公子’奥利弗·巴雷特。”
“噢,是吗,”她说。“我倒觉得冈萨雷斯这名字好。”说完就飞一般直奔女更衣室而去。说也奇怪,我不知怎么居然笑了起来。
“你什么事情这样好笑?”
“对不起,你说什么?”
“我看你在好笑,”伦敦医生说。
“那就说来话长了,怕你会听得不耐烦呢。”我虽然一再对他这样声朋在先,不过到底还是向他都和盘托出了:郁郁寡欢的巴雷特看来就是经过了如此这般的一段插曲,把愁眉苦脸都丢掉了。
“关键不在那个姑娘身上,”我最后归纳成这么两句话告诉他,“关键在我就是这么个脾性。我就是喜欢把盛气凌人的女性奚落个半死。”
“没有别的了?”医生问道。
“没有了,”我回答说。“她的反手球差得还远呢。”
十一
她那一身打扮绝顶高贵。
高贵,却又绝无一丝浮华。正相反,她周身焕发出的那一派动人的风采,在女性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可说极素淡之至。新做的头发看去似在随风飘拂,却又纹丝不乱。有如爱追求时髦的摄影师用高速镜头拍下的照片。
这可弄得我有些尴尬了。看玛西·纳什小姐这样齐齐整整一丝不苟,仪态无比优雅,一派安闲自在,我觉得自己就仿佛是放了好几天的一堆老菠菜,给乱糟糟塞在个塑料袋里一样。看来她准是个模特儿无疑。至少也是跟时装行业有些关系的。
我来到了她的桌子边。那是在一个清静的角落里。
“你好,”她招呼了我。
“我该没有叫你久等吧。”
“说实在的,你倒还是早到了,”她答道。
“这言下之意就是你到得还要早,”我说。
“我看这是个合乎逻辑的结论,巴雷特先生。”她粲然一笑。“你是自己坐下呢,还是要等我说一声请?”
我就坐了下来。
“你这是喝的什么?”我指指她杯子里橘黄色的饮料,问道。
“橘子汁,”她说。
“还加些什么呢?”
“就加冰块呗。”
“没有别的了?”
她点点头表示是这样。我正想问她为什么饮食这样节制,可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呢,一个侍者已经出现在跟前,看他招呼我们的那副眉眼腔调,竟像我们是天天光顾这里的老吃客似的。
“哎哟二位,今天晚上可好啊?”
“好。有什么时鲜的好菜吗?”我受不了这种装出来的“花功”
,就赶紧问他。
“我们的扇贝最好不过了……”
“那可是我们波士顿的看家菜。”我一下子忽然在吃喝上成了个地方主义者。
“我们的扇贝可是长岛的特产,”他回答说。
“好吧,倒要看看你们的扇贝口味行不行。”我就转过去问玛西:“要不要试试这种本地出产的冒牌货?”
玛西笑笑表示同意。
“那先来点什么呢?”侍者望着她问。
“莴苣心浇柠檬汁。”
这一下我可以肯定她是个模特儿无疑了。要不又何必要这样节食,苦了自己呢?我却要了意式白脱奶油面(“白脱要加得愈多愈好”
)。我们那位热情的招待于是就鞠躬退下。
这就剩我们两个人了。
“好,我们又见面啦,”我说。(说句老实话,这开场白我已经排练了整整一个下午了。)
她还没有来得及应一声“是啊,又见面了”,却又冷不防跑出一个侍者来。
“请问喝什么酒,先生?”
我征求玛西的意见。
“你就自己点点儿什么自己喝吧,”她说。
“你连葡萄酒也不喝一点?”
“酒我是涓滴不沾的,”她说,“不过我倒可以向你推荐,有一种默尔索干白葡萄酒Ⅰ是很不错的。你赢了球不喝点美酒就未免有些遗憾了。”
Ⅰ默尔索干白葡萄酒产在法国的勃民第。默尔索是勃民第下属的一个教区名。
“就来默尔索吧,”我对掌酒的侍者说。
“可能的话,要一瓶66年的,”倒是玛西显得很在行。侍者走了,于是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你怎么一点酒也不喝?”我问。
“不是因为有什么道理。我就是想保持清醒的头脑,可不能有一丁一点的糊涂。”
这话可到底该怎么领会呢?在她的心目中到底是哪些不能有一丁一点的糊涂呢?
“这么说你是个波士顿人啦?”玛西说(我们的谈话可也不是漫无边际的)。
“是的,”我说。“你呢?”
“我可不是波士顿人,”她答道。
这话是不是在暗暗奚落我呢?
“你是搞时装业的吧?”我问。
“那也干一点。你呢?”
“我这一行经手的是人家的自由,”我回答说。
“是剥夺人家的自由,还是给人家以自由?”她脸上的微微一笑,倒叫我说不准她这话里是不是有一丝挖苦的意思。
“不能让政府有枉法的行为,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说。
“那可不容易呢,”玛西说。
“是啊,所以干到现在还没有多少成效。”
掌酒的侍者来必恭必敬地替我斟上了酒。于是我就自己喝了起来,佳酿源源不断流入了心田,话也分外多了起来。话题就是进步的律师眼底下都在忙什么样的大事。
老实不瞒你说,跟……跟年轻姑娘在一起,我已经连话都不大会说了。
因为,那种所谓“约会”,我已经有多少年没干了。我自己也意识到,我一谈自己的事,人家就觉得没味。(过后姑娘八成儿就会在“小姐妹”面前说我:“那个自大狂!”)
因此当时我们谈论的话题──确切些说应该是我一个人讲话的话题──就是沃伦Ⅰ的最高法院在个人公民权问题上作出的一系列裁决。你问伯格Ⅱ这班大老会不会对宪法修正案第四条继续增补条文?那就要看他们选择谁来填补福塔斯Ⅲ遗下的空缺了。你有宪法文本的话可要好好保存起来啊,玛西,恐怕很快就要买不到了呢。
Ⅰ沃伦(1891─1974):美国最高法院第十四任首席法官,1953─1969年在任。民权扞卫者。他在任内最重要的两项裁决是:一、刑案被告请不起律师时可由公家指定律师,费用由公家开支;二、刑案嫌疑犯在受警方审讯之前,应先告以按照宪法他有权先请律师后受审讯。
Ⅱ伯格(1907─):美国最高法院第十五任首席法官,1969年起在任。下文所说的宪法修正案第四条,规定对公民不得非法搜查逮捕。
Ⅲ福塔斯(1910─1982):美国最高法院法官。1965─1969年在任。1968年由约翰逊总统提名出任首席法官,遭到参议院反对,未几即因被控受贿而辞去公职。
我正要把话题转到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上,却冷不防窜出个侍者来,把长岛的扇贝送上来了。是啊,味道果然不错呢。不过总还不及波士顿的扇贝好。好,回头再来说这修正案第一条──其实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决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他们既然在《奥布赖恩诉联邦政府》一、案中裁决说焚烧征兵卡的举动不能视为代表演讲,又怎么能在《廷克诉得海因市》Ⅰ一案中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倒裁决说臂缠黑纱参加反战示威“与发表演讲毫无二致”呢?哎呀你倒说说,到底哪个算是他们真正的立场?
Ⅰ得梅因市是衣阿华州的首府。此案是因一群学生臂缠黑纱参加反战示威受到教育当局处分而起。
“你还会不知道?”玛西倒反问我一句。我还没有来得及琢磨她这是不是隐隐有嫌我话说得太多之意,侍者却又过来了,这回是来问我们“末了”还来点什么。我要了奶油巧克力和咖啡。她只要了茶。
我心里倒渐渐感到有点不安了。我是不是该问问她呢,我怕是讲得太多了吧?是不是还该道个歉呢?不过话又得说回来,她真要嫌我讲得太多,当场就可以打断我呀,不是吗?
“这些案子全都是你辩护的吗?”玛西问。(是明知故问?)
“那哪儿能呢。不过眼下有一件新的上诉案子,倒正是我给当的顾问。承办这件案子的律师需要引证材料明确一下,怎样的人便算是出于信仰上的原因,可以不眼兵役。我以前辩护过一件《韦伯诉兵役局案》,有个判例,他们正用得着。另外,我还经常尽些义务,去给……”
“你好像从来也不知道该歇歇的,”她说。
“这个嘛,吉米·亨德里克斯在伍德斯托克Ⅰ说得好:‘社会风气实在糟糕,这世界真应该彻底洗刷洗刷才好。’”
Ⅰ伍德斯托克是纽约州东南部卡茨基尔山下的一个小镇,1969年曾在此举行夏季摇滚音乐节,有数十万青年蜂拥而来参加,历时三天。音乐节主题是“和平与博爱”。吉米·亨德里克斯为参加演出的着名黑人摇滚歌星。
“你也去参加那次音乐节了?”
“没有,我是看《时代》杂志才知道的,晚上睡不着觉,就翻翻《时代》权当催眠药。”
玛西只是“噢”了一声。
她这一声余音袅袅的“噢”,是不是表示她对我失望了?还是觉得我絮絮叨叨可厌呢?我这才想起,这一个钟头来(不,有一个半钟头了!)尽是我在唠唠,她还没有捞到个谈谈的机会呢。
“你在时装行业里做什么具体工作呢?”我就问。
“跟改善社会风气可不相干。我在宾宁代尔公司。就是有许多连锁店的,你大概知道吧?”
这家连锁店公司生意兴隆,财源茂盛,谁不知道?一些爱摆阔的顾客视之为提高身价的好地方而趋之若鹜,谁不知道?不管怎么说吧,反正只要她透露出了这么一丁点儿消息,我心中也就有了些底了。
这家红极一时的公司能有纳什小姐这样一位办事人员,那真是最理想不过了:长得那样漂亮,性格那样坚强,体态那样曼妙,布林·玛尔学院Ⅰ培养的谈吐又是那样迷人,便是一条鳄鱼到了她手里,怕还会买上一只手提包呢Ⅱ。
Ⅰ《爱情故事》里已经介绍过,布林·玛尔学院是一所著名的女子大学,在宾夕法尼亚州。
Ⅱ说鳄鱼买手提包,有调侃意,因为鳄鱼的皮正是做提包的绝好材料。
“我是不大做这种销售方面的工作的,”我还是很不知趣地一个劲儿问她,她就回了我这么句话。我原先还当她是个颇想有一番作为的见习销售主管呢。
“那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呢?”我问得更直截了当了。在法庭上撬开证人的嘴巴就是靠的这种办法。只要不断变换措辞,把内容基本上相同的问题翻来覆去死钉着问就是了。
“嗨,你就不觉得再听下去这儿要受不住了吗?”她一边说一边还点了点自己细长的脖子,表示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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