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陈所说的“子辣椒”,就是一种野生小辣椒。即原产我国西南部滇贵及青藏高原的野生小米椒。它的果实色红,比较小而直立,也就是朝天椒或小米椒那种样子,还很容易脱落。
云南小米椒
20世纪70年代,我国植物学家已在云南西双版纳的原始森林中发现野生型极辣的小米椒,从而证明中国也是辣椒的原产地。其后,1993年又在湖北神农架地区发现了野生的黄辣椒。
据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编撰的《思州府志》记载:“……药品:海淑,俗名辣火,土苗用以代盐。”也就是说贵州苗族以辣椒为药品,且代盐巴。
此外,乾隆时期《贵州通志》、《黔南识略》和《平远州志》,嘉庆时期《正安州志》,道光时期《松桃厅志》、《思南府绪志》、《遵义府志》等,同治时期《毕节县志》也都有关于辣椒的纪录。乾隆七年(1742年)刊行的农书《授时通考》中的蔬菜种类就已经有辣椒之名。
如果依据旧说,认为中国的辣椒都非土产而是来自海外,则在清代,这种进口的舶来品必然比盐巴稀少,因而更加昂贵。那么这种进口植物不可能在短时间大量出现于云贵高原而非我国南部、东南的沿海地区,更绝对不可能成为贵州的苗人、土人的日常用品。而且贵州山地多农田少,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在粮食稀缺的时代也不可能广辟土地大量种植作为进口奢侈品的辣椒。
所以云贵普通百姓清代用以代盐为药的只能是云贵本土野生的一种小米辣椒。这种植物后来被栽培而由云贵地区扩及内地的川、湘、陕地区,遂造就了西南和西部地区百姓们的嗜辣口味。
1776年,一位法国植物学家在中国考察以后,曾经带回了一些野生的辣椒种子,他把这些辣椒称为“中国辣椒”,带回法国栽培。但他错误地认为这些野生辣椒只是南美辣椒在中国的变种。事实上,这些辣椒应该是云贵地区的小米椒。
近代著名植物学家蔡希陶与吴征镒、裴鉴、曾呈奎合著等编译的权威著作《农艺植物考源》,经多方论证后认定:
“在我国南方和热带地区就有原生态的野辣椒,如云南西双版纳、思茅、澜沧一带分布有一年生的‘涮辣椒’及多年生的‘小米辣’……只是南美洲栽培普遍些,我国古代没有普遍栽培而已。”
曾忠恕、李晓军主编《千古之谜》的《经济篇》中便记有:1986年在成都挖掘的一座唐代居民生活坑中,就发现了一只漆盒,里面就有两只保存完好的辣椒。只不过这一说法,目前并没有得到考古界认可。
摘选辣椒的妇女 1941年 成都 龙泉镇
只不过,在中国东部和南部,辣椒不是用西南所产的土椒,而是来自美洲的洋椒。辣椒自吕宋或荷兰等地区,传入福建月港后称为“番仔姜(闽南语)”,再直接或间接传入日本称为“唐辛子”,均作为药物使用,用来内服驱寒,暖脾胃,或外擦防冻。《农政全书》、《通雅》等明代著作多称辣椒为“番椒”。
有资料表明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贵州地区已经大量食用辣椒。嘉庆(1760~1820年)中期,湖北、江西和四川靠近贵州的川东地区,辣椒已作为商品流通。道光年间,贵州北部已“顿顿之食每物必番椒”。湖南一些地区在嘉庆年间食辣还不多,但道光以后,食用辣椒也较普遍了。
至于我们所熟知的吃辣大省四川地区,关于广泛食用辣椒的记载目前见于记载的最早在嘉庆末期。同治以后,四川食用辣普遍起来,以至“山野遍种之”。据清代末傅崇矩的《成都通览》记录光绪以后成都各色菜肴1328种,而辣椒已成为川菜中主要的佐料之一,食辣已成为四川人饮食的重要特色。与傅崇矩同一时代的徐心畲在《蜀游闻见录》中也有类似记载:“惟川人食椒,须择其极辣者,且每饭每菜,非辣不可。”
现如今,辣椒已经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味,不管这辣椒究竟是舶来品还是原产品,都不影响人们对辣的追求与渴望。不说了,赶紧去找三五好友,周末一起去辣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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